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通知
2021-12-07黔人社通〔2021〕44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6号)要求,现就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办理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在贵州省内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在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时,可自主选择对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二、适用范围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材料为:场所使用权证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职工作人员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要填写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视为申请人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作出审批决定。


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应当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交所需资料后,再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工作要求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等,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