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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的通知
遵府办函〔2019〕1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宣布 失效、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遵府发〔2023〕11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市属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3〕6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培育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 ( 黔府办函〔2017〕3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 黔府办函〔2018〕49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助推小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扶持和培育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遵义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道桥集团”)作为我市四大国有企业之一,授权其严格依照“小微企业市场化扶持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国企带头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全方位、大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工作举措


(一)鼓励道桥集团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或创业投资子公司,积极吸引社会资本,采取股权投资形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道桥集团或设立的创业投资子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


(二)鼓励道桥集团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专项用于投资遵义市辖区内小微企业。募集资金在有效监管下,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管理,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覆盖面。


(三)市政府原则同意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方式支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并积极研究出台财政配套措施,稳步扩大小微企业扶持型债券规模。


(四)鼓励道桥集团通过发债、贷款等方式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工业园区等各类园区内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标准厂房等的建设,完善产业集聚区技术、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工程建设等,为小微企业提供设备融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