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六盘水市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府发〔2019〕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公平竞争文件审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1〕5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六盘水市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 国发〔2018〕3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 黔府发〔2018〕17号)精神,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七大产业板块全链条发展的指导意见
》 ( 六盘水府发〔2018〕9号
)要求,切实加强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落实新质量发展理念,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积极推广和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市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通过3至5年努力,使我市质量认证组织、监管、公共服务和对外合作等能力得到提高,纺织、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旅游装备、现代物流、物联网等七大产业及煤炭、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的质量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玄武岩纤维、铝及铝制品、新型煤化工、染整、猕猴桃、刺梨、茶叶、索道及滑雪旅游装备等产品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有所增加。到2020年,“贵州省白酒检验检测中心(盘州)”和“贵州省火腿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盘州)”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力争全市通过认证企业组织持续保持190家以上,认证证书持续保持420张以上。到2022年,力争全市通过认证企业组织达到220家以上,认证证书达到500张以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全市特色产业开展质量认证。
积极引导和鼓励全市特色产业开展各类质量认证,进一步提升全市特色产业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不断适应和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
新材料产业及传统材料产业。大力推动玄武岩纤维、铝及铝加工等产业制定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推动以玄武岩纤维为代表的关键战略材料产业,以信息材料、纳米材料、增材制造材料为代表的前沿新材料产业,以生态木、环保砖为代表的绿色建材产业,以钢铁、水泥为代表的传统材料产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等,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提高相关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排序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以下类同)
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及传统能源产业。大力推动氢能源、新型煤化工、电池制造、煤层气加工利用等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及煤炭、铅锌等传统能源产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有效促使生产材料、生产工艺等环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农产品加工产业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产业。大力推动猕猴桃、刺梨、茶叶、小黄姜等农业特色产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鼓励银杏叶、龙胆草、白芨等中药材特色产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从业主体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引导复合肥料产业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质增效,继续抓好水城县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和六枝特区、盘州市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力争2020年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创建验收,进一步打造六盘水“贵州绿色农产品”品牌,不断提高农产品及中药材的市场占有率;大力推动岩博人民小酒、凉都羊肉粉、盘县火腿、钻心乌洋芋、烙锅辣椒面、精品水果、面条、饮用水、茶饮品、刺梨及核桃饮料等产业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产品认证及各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建立六盘水全域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措施,防止源头危害发生,确保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六盘水海关、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大力推动索道、滑雪、房车等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强化质量管理能力。引导索道、滑雪等旅游服务产业及古银杏、牂牁江等生态旅游服务产业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等,打造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促进A级景区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旅游景区服务能力和应对风险管控能力,树立凉都旅游行业窗口形象。(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纺织产业。大力推动纺纱、织布、染整、服装加工等产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提升纺织产业产品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物联网产业。大力推动芯片、传感器、手机整装、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生产制造产业开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等,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效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代物流产业。大力推动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及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开展服务认证等,强化物流产业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其他产业。大力推动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各行各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不断提高质量管理基础,促进质量供给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积极采用质量管理工具。鼓励和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以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改造提升现有质量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宣传培训、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成果经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旅游发展委、六盘水海关,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以质量认证体系升级为抓手,围绕制造业质量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工程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六大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开展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级,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以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升级,使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更加融合高效,助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切实发挥市属及驻市国有大型企业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各行业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完成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换版。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宣传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六盘水海关、市政府政务服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大力加强质量基础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切实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各行业抓质量提升出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六盘水海关)
(三)大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积极推动全行业质量管理升级。鼓励和引导不同行业及企业结合行业和产品特点,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在大数据应用领域和电子信息服务企业积极开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企业广泛开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广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从业主体开展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在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鼓励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在生产制造企业积极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在物流企业积极开展服务认证;在旅游景区鼓励开展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在外贸企业引导开展境外产品认证;在各类企业组织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能源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六盘水海关,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全市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鼓励农业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新材料企业、新型能源化工企业等积极开展节能产品认证、节水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等,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行企业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认证结果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探索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能源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粮食局、六盘水海关,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推动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积极推进强制性认证制度改革。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以及国家统一要求,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对低风险产品逐步取消强制认证,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对我市安全玻璃、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等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管理,引入“自我声明”方式,促进企业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推行自愿性认证。着力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探索质量标准管理方式,优化标准体系,对玄武岩纤维、铝及铝加工、煤层气、新型煤化工、动力电池、绿色建材等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进一步拓展绿色有机、物联网、交通装备等高端产品以及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物流、外贸等领域服务认证。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教育机构、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表我市先进水平的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引导岱瓮杨梅、九层山茶、郎岱猕猴桃、六枝魔芋、钟山葡萄5个地理标志产品制定地方标准;完成盘州羊肉汤锅、盘县火腿月饼、牛干巴、水拌酒等4个产品制定团体标准;引导六盘水市烟草行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在烟叶种植、加工生产、烟草物流等方面开展标准化活动;加大我市地方标准《六盘水市猕猴桃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的推广运用,推动猕猴桃产业高标准提升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产业优势、区域和行业特点,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不断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粮食局、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扶贫局、市体育局、市政府金融办、六盘水海关,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按照省有关部署,组织清理、整合、规范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避免重复评价。凡国家已建立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得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并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推动开展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鼓励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委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旅游发展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简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按照省有关部署,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积极推动“五减”(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加快推进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执行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落实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大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积极落实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按照省有关部署,充分运用“云上贵州”等大数据技术应用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认证信息,完善风险预警、快速处置、信息通报、倒查追溯等措施,逐步实现质量认证全过程追溯。积极探索质量认证责任保险,更好地保障从业主体相关利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六盘水中心支行,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根据省统一制定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和认可约束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及产品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商务粮食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六盘水海关,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强化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根据省统一制定的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和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按照省有关部署,鼓励和引导从业机构参加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信用档案,完善从业人员个人诚信记录,实施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联合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积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按照省有关部署,建立统一和开放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加大质量认证结果采信力度,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支持和引导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在有关检验检测领域开展产学研活动,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相互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生态文明委、六盘水海关、市气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推动行业机构改革发展。按照省有关部署,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推动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促进完善内部管理和激励机制,提高检验检测认证综合实力。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推动检验检测认证单位改革,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建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多种形式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人主体责任,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培育一批操作规范良、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编委办、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粮食局、六盘水海关,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力推动质量认证合作发展。
积极开展认证认可合作。加强政府间、从业机构间多层次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渠道,根据省统一在质量认证政策沟通、地方标准协调、制度对接、技术合作和专家人才交流共享等方面建立的合作共赢机制,推动各区域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结果的互认互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积极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我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对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号)中检验检测等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的场地租赁费、建设费(环保设备)、国际检验检测认证费等方面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积极支持优质的外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和分支机构,导入国外先进认证标准、技术和服务模式,服务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对外贸易。鼓励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主动帮助企业加快推动国际互认,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议事协调重要内容,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确保取得实效。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和工作督查,及时研究解决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的重要抓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动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游发展委、市能源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六盘水海关)
(二)强化综合保障。
认真清理涉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加快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落实省统一建立的完善质量认证统计分析制度,推动质量认证信息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媒体和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专题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企业和产品,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激发企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强化督促落实。
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重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之前,将本方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报送至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旅游发展委、市能源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六盘水海关)
文字解读:《六盘水市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9-02-04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的相关背景
2018年1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 国发〔2018〕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全面贯彻《意见》精神,认真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 黔府发〔2018〕1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七大产业板块全链条发展的指导意见
》 ( 六盘水府发〔2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