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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昭通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18年10月10日昭通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即日生效。


2018年10月26日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201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34件(见附件1)。


二、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56件(见附件2)。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文件一律停止执行。


三、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21件(见附件3)。其中17件已作修改,修改情况另行发文公布。待修改的4件实行单件修改,由修改责任单位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工作,并按程序呈报审查、决定、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