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盘水府发〔2014〕1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公平竞争文件审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1〕5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 ( 黔府发〔2012〕4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2〕27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3〕25号),为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步伐,充分发挥水上交通运输优势,全面构建“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水运体系,提升水运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原则。统筹水利、水电等不同行业间的协调发展,统筹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等不同运输方式间的协调发展,统筹与周边相邻地区水运的协调发展。
(二)重点突出原则。加快水运发展、改善适航条件,重点突出水上运输能力的提升和旅游资源的开发。同时解决好由于水电开发建设带来移民出行不便的问题,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三)职能分工原则。强化政府在航道开辟、建设,航务的管理、维护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资源配置方式进入港口建设、船舶制造等生产经营行业。通过对“健康发展、竞争有序”的良好水运经营市场培育,促进全市水运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坚持“以航为主、航电结合,综合利用、协调发展”的总要求,科学统筹、全面兼顾,完成《六盘水市航运发展规划(2006—2020年)》修编,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围绕省对闸坝碍航项目实施的突破,超前谋划,在打好打赢“水运建设三年会战”这场硬仗基础上,形成重点水域(如北盘江光照库区)的“通江达海”通道。
(二)结合全市水库水利的开发利用,开发建设一批以山水观光、水上游乐和民族风情等为主的旅游项目,通过整合资源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三)随着水运发展的加快,要及时研究调整沿岸(库区)行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布局,实现沿江临水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在水电开发和水运建设过程中,失地农民收入不减少,发展不落后;力争库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市的整体一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四)到2016年,实现高等级航道70公里;至2020年和2030年,分别实现水运货物运输周转量300万吨/年和500万吨/年。
三、主要任务
在新一轮加快水运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配合做好航道的提等升级和出省水运通道建设的协调服务。统筹港口建设与已建铁路、公路的对接,增强港口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步实现水运与铁路、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二)加快库区航运建设,积极发展农村水运。以沿江、沿河和水电建设库区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停靠点和乡镇便民渡口,大力发展农村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农村落后的水运条件。
(三)及时调整规划布局,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围绕水资源综合利用,考虑水运发展要求,做好沿江、沿河及库区产业布局和旅游规划的调整。继续做好牂牁江(北盘江光照库区)的旅游开发工作,培育发展旅游产业。
(四)稳步推进运力发展,着力培育水运市场。加强经营监管,强化诚信建设。鼓励引导水运市场朝着“运力结构合理、运输组织科学、运输装备和技术水平先进”的运输体系发展,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上交通运输市场体系,健全从业人员以及水运市场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五)加强水上交通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水上安全求助救援机制。加强水上救援打捞机构的设置和设备设施的配置,组织一支训练有素的求助救援和搜救打捞队伍,为水上运输安全提供强大保障。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推进水运发展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和水上交通运输市场的开发培育。参照省的做法,适时组建水运建设发展投融资平台,承担水运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四、政策支持
(一)加强规划衔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尽快完成《六盘水市内河发展规划(2014—2030年)》修编,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体实施中加强与交通运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