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黄石戏曲传承发展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函〔2018〕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21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黄政发〔2019〕22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1〕7号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
鄂政办发〔2016〕2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戏曲繁荣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展现黄石汉剧京剧、大冶楚剧风采,提升阳新采茶戏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支持黄石戏曲传承发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院团建设。深化黄石歌舞剧院改革,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内生动力和创作活力,切实发挥好其职能优势和龙头作用。突出黄石特色文化基因,支持黄石采茶戏传承中心、大冶楚剧团等重点院团做强做大,全面提高其艺术生产和创新能力。积极推动基层和民营戏曲表演团体发展,加强对创作演出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指导,改善艺术生产和舞台演出条件。
二、支持戏曲院团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