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家旅游中心城市推进全市旅游产业升级的意见
武政〔2013〕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业升级计划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武发〔2013〕17号)的要求,加快建设国家旅游中心城市,促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为契机,以打造城市旅游品牌为核心,以推进资源整合创新、旅游产品创新、产业结构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旅游服务创新为重点,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加速关联产业融合,提升城市国际知名度,增强国际影响力,促进旅游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突出“大江大湖大武汉”城市主体旅游品牌,重点建设“四个一工程”,即打造一批城市旅游品牌,发展一批旅游新业态,壮大一批旅游骨干企业,形成一套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旅游产业的集聚化、规模化、国际化、现代化,形成产业门类齐全、产品独具魅力、企业充满活力、服务温馨便捷的旅游产业新格局。
到2016年,全市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2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2000亿元,成为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商务会展型和都市休闲型旅游城市,成为我国中部地区旅游集散地、长江中游城市群旅游核心枢纽、国家旅游中心城市。
到2020年,全市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3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超过3120亿元,力争成为全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城市、世界知名旅游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创新升级
挖掘本地历史文化内涵,突出“大江大湖大武汉”城市主体旅游品牌,修编《武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4—2020年),构建“两江四岸”游、赏花游、都市休闲游和生态度假游4大旅游精品体系,推出赏花旅游、泛水旅游、工业旅游、科教旅游、红色旅游、宗教文化旅游、都市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商贸会展旅游、医疗养生旅游、体育运动旅游和摄影采风旅游等12大旅游特色产品,重点抓好10大旅游项目建设。
强力打造“两江四岸”游城市主体旅游精品。实施“百里滨江画廊”工程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两江四岸”现代滨江旅游“大客厅”,整合黄鹤楼、首义文化区、中央文化区、户部巷民俗风情街、龟山生态“阳台”、琴台月湖、长江大桥等景观,打造江南地标性景观长廊;整合汉口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沿江酒吧—新天地、龙王庙、汉正街及江汉路、吉庆街等特色街区,打造江北都市休闲长廊;整合江滩、桥梁、岸景资源、游船、水上游乐项目,以及亮化工程、两江夜游、一日游产品线路等,打造江城游览天堂;整合利用武汉港片区,将其改造为集城市游客中心、一日游组织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水陆旅游联运中心、旅游营销超市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旅游航母。通过立体设计、亮化打造、智能提升,重点开发滨江景观游览、水上游乐、水体健身休闲、滨水文化休闲、滨水度假等旅游项目。发挥百湖之市资源优势,重点挖掘楚文化、三国文化、知音文化等地域文化特色,突出彰显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自然资源价值,形成独具文化特色的滨湖旅游精品。
强力打造赏花游城市特色旅游精品。借助樱花、梅花、荷花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将东湖区域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赏花旅游核心区。以“知音故里、莲花之乡”、“生态江夏、花木之乡”、“木兰故里、山花之乡”、“儒释圣地、桂花之乡”、“生态田园、桃花之乡”、“梦湖水郡、玉米之乡”等6条赏花游黄金线路项目为重点,打造新城区赏花旅游休闲游憩带。进一步拓展樱花节、梅花节、牡丹节、杜鹃花节的内涵与形式,增加赏花基地的文化内涵、民俗风情、科普宣传等方面内容,改善接待条件,发展与花卉相关产业链,串联全市旅游景观,构建四季赏花与各类旅游产品相融合的全市特色旅游产品系列。
强力打造都市休闲游城市旅游精品。重点开发都市风情游、商贸会展游、美食休闲游、市井民俗文化旅游项目,打造以武商“摩尔商业城”、汉口北国际批发城、武汉海宁皮革城等现代购物商圈为载体的都市商贸休闲中心。塑造以国际博览中心、体育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等为主体的商贸会展旅游中心。重点建设武汉中央文化区、华侨城、园博园等一批都市旅游休闲项目。举办具有地方特色、旅游主题形象鲜明的国际杂技节、渡江节、旅游节、赛马节等节庆活动,推出体现本地历史文化和民俗特色,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定期演艺节目。突出旅游餐饮文化特色,传承发展老字号,创新打造新字号,建设30家标准化旅游餐馆,弘扬荆楚汉派名菜名点饮食文化。建设10家旅游购物场所,着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系列旅游商品,提高旅游工艺品、旅游纪念品和地方土特产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
强力打造生态度假游乡村旅游精品。新城区生态旅游景区应当根据地域文化特点,在景区建筑设计、景观设置、活动策划、对外宣传等方面营造各自文化特色,推进以木兰文化、知音文化、农耕文化为核心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建设,重点建设盘龙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世茂嘉年华、巴登城、后官湖等一批休闲度假旅游项目。要根据乡村特点,按照一村一景、一村一品的原则,在景观化、体验化、教育化上下功夫,营造建筑、文化、环境、民俗的景观化,形成新农村视觉、听觉、嗅觉、触觉的崭新体验,精心设计农耕体验、农事采摘、农家餐饮、露天娱乐、民俗仪式等具有农业特色的参与性活动,创造丰富多彩的农家乐、渔家乐。
(二)大力推进旅游业态创新升级
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各要素聚合发展,在全市合理规划布局旅游产业集聚区。以“两江四岸”都市旅游区、大东湖生态旅游区、黄鹤楼旅游区、汉正街文化旅游商务区、武汉中央文化区、国际博览中心、木兰生态旅游区、金银湖生态旅游区等为重点,构建8大示范旅游产业集聚区。打造10个集“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和配套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旅游产业集聚区。构建旅游产业集聚区评定标准体系,引导涉旅企业向旅游集聚区聚合,提升旅游集聚区科技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建立旅游集聚区优胜劣汰机制,培育和认定一批市级旅游集聚区。
进一步做好以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旅游风情文化街、特色美食购物街、生态乡村休闲村镇和民俗古村落等为重点的旅游名街名镇名村建设。大力发展房车旅游、邮轮游艇、户外旅游装备、滑翔潜水、露营探险、珠宝购鉴等新型旅游业态,建设8—10个自驾游营地、5个房车营地、3个游艇俱乐部。
(三)大力推进旅游企业发展创新升级
深化旅游体制改革。支持各类企业以资金、品牌、市场为纽带,通过资产重组、品牌联合、结构优化、市场拓展等方式兼并重组,组建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旅游产业集团,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龙头企业。
推进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鼓励酒店评星保星升星,鼓励景区评A保A升A,形成3个5A级景区、18个4A级景区、15个5星级酒店、3个国家百强旅游社、1个跨区域旅游集团公司、2个旅游上市公司。培育骨干旅行社发展成为跨区域旅游运营商和旅游批发商,支持旅行社拓展产业链,与交通运输、景区、会展、商务、文体、金融、通讯、地产等产业进行跨界合作。积极参与武汉服务名牌评价工作,争取树立一批旅游名牌。
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旅游景区资源一体化管理,引入职业经理人或者专业团队管理景区。优化酒店结构,鼓励酒店向会展酒店、度假酒店、主题酒店、商务酒店等精品特色酒店发展,将社会住宿业纳入规范化管理,提高旅游住宿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旅游车公司运营车辆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鼓励旅游车公司及旅游车辆评星升星,鼓励由“5星级”、“4星级”旅游车和相应等级驾驶员组合,形成“5星级旅游标杆车”、“4星级旅游示范车”。
推进智慧服务、智能管理、网络营销、电子商务在旅游各环节的广泛运用,推行网络实体一站式旅游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旅游企业科技信息化水平。推动旅游服务方式提档升级,按照游客个性需求细分旅游市场,走专业化服务发展方向,以散客旅游为主线提供自助游套餐服务,以自驾旅游为重点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商务旅游为抓手提供品质定制服务。
(四)大力推进旅游营销创新升级
突出抓好国际旅游市场营销。主动赴境外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深化与欧美、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拓展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新兴旅游市场,大力引进海外旅游者,扩大“开放效应”。广泛开展国际旅游合作,增进与杜伊斯堡、曼彻斯特、博伦厄、匹兹堡等国际友好城市间的旅游交流活动,拓展“友城效应”。
继续拓展国内旅游市场。紧紧围绕高铁线巩固华东、华南客源市场,放大“联动效应”。积极拓展华北、西部市场,发挥“差异效应”。强化社会协同营销,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对城市主题形象的统一营销,形成“聚合效应”。
大力拓展海内外游客引进渠道。加快培育我市与世界主要旅游客源地的直航线路,争取成为72小时过境免签城市。引进国际知名旅游运营商和全国10强旅行社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直接为我市带来海外游客。鼓励我市旅游企业主动赴境内外开展旅游宣传促销,鼓励具有出境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和景区在境外设立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办事机构,开展定向旅游营销,鼓励开辟以武汉为旅游目的地的包机、专列、游船航线,鼓励游轮、包船经停我市并参加游览活动。
(五)大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创新升级
完善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旅游集散、旅游咨询服务、旅游营销推广、旅游信息应用、旅游标准化推广等5大旅游服务中心建设。在黄鹤楼景区建设集旅游集散、旅游咨询、旅游投诉、智慧旅游等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旅游综合服务体。
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构建旅游交通线路与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线网有效衔接的旅游交通网,形成贯穿全市的5个交通环线体系,打造中心城区至新城区主要景区的10条二级以上旅游公路体系,规划建设4A级及以上景区微循环旅游道路体系,在景区周围规划建设自动诱导停车场。
大力发展市内一日游。打造城市一日游交通网络,形成市内3条一日游旅游车环线,长江、东湖2条一日游游船线路,10条中心城区到新城区的旅游直通车线路。建设全市旅游车船调度中心,统筹调配旅游车辆、船舶,形成规范、有序、通畅、安全的旅游交通运营环境。
开辟城市旅游绿色通道。完善全市旅游行车和行人导向标志体系建设,在中心城区至新城区主要景区公路上设置自驾游服务站,在景区和通往景区道路上建设一批星级旅游厕所。
全面提升旅游信息化水平。建立市旅游信息应用中心,建设旅游产业信息聚合平台,构建以数据中心、门户网站、掌上导游、景区导览、触摸屏查询、智慧体验、安全监控、团队管理、无线感知、旅游一卡通等为重点的全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运行体系。扩大参与武汉旅游年卡的签约景区范围,国有收费景区、享受政府土地和税费等优惠政策支持的景区应当无条件纳入全市旅游年卡使用范围,以给予市民优惠。鼓励本地高新技术企业开发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旅游信息化智能产品,鼓励总部设在武汉的涉旅电子商务企业和武汉旅游企业,建立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旅游智能化在线服务、在线营销、在线预订和在线支付功能,全面提升城市旅游信息化水平。
(六)大力推进旅游质量监管创新升级
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旅游标准化建设,制定20部以上地方标准,1万件以上企业标准,构建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旅游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地方标准和服务规范体系。推广旅游服务和产品认证,开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活动,建立旅游质量评价、考核和游客满意度调查制度。积极参与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争取一批旅游项目和产品获奖。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健全旅游行政规制、商业规则和企业规范,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机制,重点对“零负团费”、“承包挂靠”、“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进行查处。完善市、区和旅游企业三级旅游投诉处理机制,提高投诉处理满意度,组织社会义务监督员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暗访督查。
健全旅游安全应急体系。构建市、区旅游安全管理监管机制,完善各级政府和行业单位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建立旅游安全应急救援系统,开辟旅游救援绿色通道,提升旅游急救医院国际化服务水平,建立旅游安全风险提示、突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