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市的意见
宜府发〔201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和《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 》 (
鄂政发〔2017〕6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建设体育强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文化建设,把宜昌建成湖北省体育强市。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末,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含建有完备无障碍通道的残疾人运动场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城市社区建成 15分钟健身圈。建成宜昌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中心综合体项目,打造集全民健身、竞赛表演、培训和康体等为一体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10个县(市、区)建成“一场两馆”,50%的乡镇(街道)建成运动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低收费免费开放率达到100%。
2.体育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全市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发展市级单项体育协会40个,县(市、区)平均20个以上;各类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健康发展,体育健身团队每万人达到5个以上,全民健身站点每万人达到10个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占总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人数达到50%以上。将公共体育服务纳入智慧城市“市民e家”平台,实现国民体质检测常态化,监测指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科学健身、智慧健身全面普及。
3.竞技体育水平稳中有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输送保持全省前列,常年保持在训运动员3000人以上,每届省运会周期向省级以上运动队输送运动员30人以上。力争在第十五届省运会、第十八届亚运会、东京奥运会、第十四届全运会上摘金夺银,继续保持参赛成绩、参赛项目、参赛人数位居全省前列。每年保持8个项目以上、参赛青少年1000人以上的市级阳光体育比赛规模。
4.体育产业发展更加强劲。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左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6%以上,体育服务业在全市体育产业中占比达到35%以上。全市体育骨干企业达到5个以上,创建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及8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到5万人以上,体育彩票年销量居全省前列。
5.赛事品牌竞争力逐步提升。通过举承办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高水平比赛,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提升宜昌城市品牌和形象。继续扩大“中国龙舟名城”和“中国自然水域漂流之都”影响力。
6.体育文化影响力不断扩大。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让体育文化成为实现“体育强国梦”和“中国梦”的精神动力。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让体育为社会提供强大正能量。精心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文化,大力扶持和引导体育文艺创作,传承和推广优秀传统体育项目。
二、坚持开放活体,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格局
(一)推进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围绕全省“新全民健身工程”,大力推进县(市、区)“一场两馆一综合体”(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综合体)、乡镇(街道)社区运动健身中心和中心村文体广场建设。全面落实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打造一批集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体育公园、登山步道、健身绿道和水上运动、汽摩运动等户外基地。
(二)加快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加强各级体育社团建设,县(市、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乡镇(街道)体育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体育总会枢纽性作用,推动各级体育组织发展。支持体育类民办非企业组织机构发展,出台并完善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和措施,推进体育社团向实体化、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发展。注重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做好社体指导员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和评优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带动更多人群科学健身。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发挥赛事活动的引领作用,积极承接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市、县(市、区)每四年举办一届综合性运动会,定期举办机关、职工、农民、学生、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行业和人群运动会。进一步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康养等行业融合,逐步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调,社会主办,群众参与”的大群众体育工作格局。每年举办全国和全省性体育赛事活动30项、全市性体育赛事活动50项以上,县(市、区)每年举(承)办有一定规模的赛事活动12次以上,乡镇(街道)每年开展1次特色赛事活动。
(四)切实提升健身指导水平。加强运动健身的科学指导,广泛开展体质检测、技能传授,推广“运动处方”。依托现有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机构,增设国民体质健康测定设施设备。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体质测定和健康指导网络体系,全市每年开展不少于1000人的体质测试并发布报告。落实体育惠民政策,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场地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
三、推进人才兴体,着力加强三级训练网络建设,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一)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项目建设和三级训练网络建设,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创建“一县一品”。不断健全多元化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体校的主体作用以及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稳步提升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质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机制。支持高山雪场发展冰雪运动项目。
(二)实施竞技体育人才战略。树立人才兴体发展观,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发挥政府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保持重点项目优势。修订完善《
宜昌市体育争光奖励办法》。加强对输送到国家队、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畅通高水平教练员引进渠道。
(三)改善人才培养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省运会、市运会的竞赛杠杆作用和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奖励政策的作用,强化体育部门和县(市、区)培养后备人才的职责。深化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各种形式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享受同等注册、参赛、输送、奖励政策。坚持项目进校园、教练进课堂,全面深化体教融合,提供专业支持,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逐步发挥医务监督和科技装备的作用,提高训练参赛水平,创造优异成绩。
四、打造特色名体,着力拓展山水路舞项目,提升特色品牌赛事水平
(一)优先培育特色体育产业集群。以打造“中国山水运动休闲之都”为目标,建设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的全民健身休闲服务网、“奥体中心-宜昌市体育中心”竞赛表演功能集聚区以及三峡-秭归-兴山-夷陵户外运动功能集聚区、长阳-宜都-五峰山水运动休闲旅游带和枝江-当阳-远安健身拓展旅游带。到 2020 年,形成结构合理、各具特色的“一网两区两带”特色体育产业群和竞争有序、开放充分、运行规范、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打造一批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和凸显山水特色、人本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旅游项目。
(二)着力打造特色赛事品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跨界融合的发展模式,鼓励支持各地、企业和社会力量创办高水平赛事。以“山(登山、越野)、水(龙舟、漂流、游泳)、路(马拉松、自行车)、舞(健身舞、巴山舞)”为重点,以中国龙舟公开赛、中国宜昌自然水域国际漂流赛、中国长江环百里洲自行车赛、中国三峡超级越野赛、中国宜昌汽车场地越野赛、中国宜昌百里荒登山挑战赛、宜昌国际马拉松等赛事为依托,培育一批覆盖面广、参与性强的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赛事新品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高水平体育赛事组织团队和裁判员队伍,优化赛事创办条件,提升竞赛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