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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黄政办函〔2018〕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9年11月21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黄政发〔2019〕22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1〕7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黄政发〔2023〕15号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 黄政发〔2024〕18号规定,全文废止失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黄石市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助推“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函〔2017〕90号)文件精神,以及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速“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实施,服务于我市“工业强市、赶超发展”战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策支持,健全和完善政银合作机制
  (一)建立技改企业和项目库。经信、发改部门要按照全市产业发展政策、布局、导向,结合产业实际,全面梳理、遴选、汇总技改企业和项目,建立技改企业和项目库,进行专项管理。对于入库的企业和项目,金融办、人行、银监部门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优先推荐给银行给予信贷支持。
  (二)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调度2000万元财政资金,争取省财政配套政策资金,银行按照不低于1:10比例放大,成立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由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管理,风险由政府资金池、银行按照一定比例予以代偿,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融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在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时,要将该银行支持技改工程贡献度作为重要指标,由银行按相应程序自主决定向企业发放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存入银行资金规模的3倍,并自行承担风险。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制定。
  (三)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过桥。发挥市国资公司6亿元应急循环资金池作用,对于入库的技改企业和项目,凡符合条件要优先支持。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应急循环资金池,支持技改企业和项目过桥。
  (四)积极争取省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及贴息政策。经信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和符合省贴息条件的技改项目贴息资金。
  (五)银行要创新工作机制。各银行金融机构要成立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专班,创新技改金融服务产品,强化与经信、财政部门对接,积极为入库的技改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六)建立健全银行激励措施。金融办、人行、银监局组织对银行支持技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考核体系内,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市人行负责统计技改信贷数据。黄石银监分局要督促银行健全技改贷款机制,适当提高银行对技改企业和项目贷款的不良容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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