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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促进旅游消费推动旅游惠民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促进旅游消费推动旅游惠民若干措施的通知【全文废止
宜府办发〔2020〕1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宜府发〔2020〕10号规定,继续施行。继续施行及修改后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文件本身有效期或适用期限少于5年的,从其规定。

USHUI.NET®提示:根据《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宜府发〔2025〕4号规定,全文废止。

失效日期2025-12-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促进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