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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厦税公告2019年第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规定,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经研究,决定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扩大至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的申请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无纸化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资料,只需提供经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二、无纸化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

  三、无纸化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并自行打印盖有无纸化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出口退(免)税相关电子文书。如有需要,也可以要求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纸质文书,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出具。

  四、无纸化企业应将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备查。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的公告》 的解读


为继续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工作,我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方便纳税人理解,现对《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我局自2015年6月起,开始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经过分批逐步推行,目前我市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的覆盖面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