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六盘水府发〔2018〕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公平竞争文件审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1〕5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玄武岩纤维产业集群化发展,努力建设玄武岩新材料产业示范区,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应用为支撑,聚焦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军民融合,加大技术开发投入,优化玄武岩纤维产业链,大力推进玄武岩纤维产业集约化、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组织保障措施,重点围绕突破玄武岩纤维材料关键技术、开发成套技术装备、申报一批核心专利,实现低成本规模化生产,发展一批高品质玄武岩纤维产品。力争将六盘水市建设成全国最大的玄武岩纤维生产基地,将玄武岩纤维产业培育成为六盘水市高端成长型产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提供材料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统筹推进。强化政府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和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资源整合,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上下游产业链集中,充分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加强统一规划,整体部署推进,促进各类玄武岩纤维制品的生产及推广应用,优先发展技术成熟、应用前景好、市场需求大、性能优良的纤维制品,抢占市场先机和产业竞争制高点。

坚持市场导向、创新发展。围绕市场需求,整合市场、科技和政策资源,加大创新和市场引导投入,建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产业全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提高产业技术和服务水平,解决制约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坚持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加快培育玄武岩纤维行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链,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坚持军民融合、协调发展。抓住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契机,建立玄武岩纤维企业与军工企业融合发展平台,共同开发国防建设所需的玄武岩纤维材料,打造一批符合国家军工产业发展方向的产品。协同推进玄武岩纤维材料“军转民”,促进军用玄武岩纤维材料在民用领域推广应用。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发展目标。全市玄武岩纤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规模明显壮大,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到2022年,全市玄武岩纤维产业工业总产值实现100亿元以上,玄武岩纤维产业成为全市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技术创新目标。到2022年,全市玄武岩行业研究与开发投入(R&D)达到主营业务收入的8%以上;玄武岩纤维制造成本降低20%以上;完成主要技术攻关,申请发明专利20项以上;完成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10项以上;在军民两用技术方面取得3项以上成果;建成1—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认证中心或应用研究中心,建成3—4个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与检测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集群发展目标。到2022年,形成龙头企业主导、骨干企业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构建产业集群发展良好的玄武岩纤维生态工业体系。培育龙头企业1—2家,每家企业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支持发展骨干企业2—3家,每家企业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亿元以上;全面发展关联产业,玄武岩纤维关联产业总产值占比达到2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发展方向,突出发展重点。

以实现玄武岩纤维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找准突破方向,依托优势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快速发展。

1.立足生产设备与技术开发,降低生产成本。大力开发大池窑、多孔板、高速纺、自动落筒、大卷玄武岩纤维纺丝技术与装备,扩大生产规模,稳定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玄武岩纤维材料企业市场竞争力。

2.立足常规替代材料开发,拓宽应用领域。全力发展品质稳定、成本低廉的玄武岩纤维产品。重点开展纺丝生产中玄武岩的纯化和均质化方面的研究,提高纺丝加工和纤维力学与物理化学性能;大力开发玄武岩纤维土工用材料。重点开发无捻纱、方格布、无纬布、不织布等土工用材料,用于固定道路基础、固坡和复合材料装饰板等。

3.立足工程替代材料开发,拓展应用渠道。大力发展玄武岩纤维增强的水泥基复合材料,重点开发可应用于桥面、路面工程的玄武岩纤维短切纱增强混凝土、新型玄武岩纤维高韧性混凝土和玄武岩纤维复合筋,大力开发墙体、板、柱及防火等玄武岩纤维增强新型建筑构件。加强新能源与环保领域应用开发,重点开发环境治理材料(高温滤袋)、城市管网、风—光电用复合材料(海上风电叶片、风光互补支架)、电力输送复合材料(杆塔、桥架)、复合电缆芯和超高压及高低压绝缘用复合材料等。加强运输工具与轨道交通领域应用开发,重点开发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等基础设施建设用材料,以及新能源汽车和轨道车辆用复合材料等。

4.立足特殊领域材料开发,提升行业影响力。加强海事与海洋工程领域应用开发,重点开发海沙混凝土材料、高温腐蚀复材制品(复合筋及各种型材)、油气田开采制品、海场风—光发电材料等。加强国防军工领域应用开发,围绕国防军事装备、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对高端复合材料产品的要求,重点开发复合材料轻质弹体、储运发射箱、包装箱、防弹方舱等。

(二)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产业。

根据玄武岩纤维产业技术、人才、能源及市场资源分布,合理布局六盘水市玄武岩纤维产业。科学编制实施《六盘水市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大力支持水城经济开发区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支持布局发展玄武岩纤维核心产业、生产玄武岩纤维所需浸润剂及树脂等配套产业,以及玄武岩纤维科技研发、物流服务、信息化建设、市场开拓等关联产业。通过规划引领和产业布局,形成横向发展的玄武岩纤维产业集群;配套引进和发展上下游产业,形成纵向发展的玄武岩纤维全产业链;依托玄武岩纤维科技转化中心等,形成研发、制造、市场推广和技术服务的多元化产业体系。

(三)加快项目建设,实施重点工程。

推进池窑技术、浸润剂、复合树脂等产业配套项目建设,抓好玄武岩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示范应用,实施玄武岩纤维低成本生产技术示范工程、玄武岩纤维水泥基复合材料生产及推广应用示范工程、玄武岩纤维新型建筑型材生产及推广应用示范工程、玄武岩纤维树脂基复合材料生产及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工程,在交通、水利、市政、扶贫、能源等领域分别建设1个以上示范工程。

(四)强化资源共享,加快平台建设。

在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公共平台的同时,采取引进、合作、培育等方式,加快共性技术、技术标准与检测认证、展示推广、人才培训等平台建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公共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水城经济开发区中科院院士工作站,整合国内外玄武岩纤维技术和产业资源,积极创建国家级玄武岩纤维应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公共检测认证平台,充分调动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建设玄武岩纤维产品检测认证平台。紧紧围绕我市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特色和需求,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和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产品展示交易平台,围绕前沿技术、科研成果、标准专利、核心产品、应用示范等,搭建玄武岩纤维应用与推广展示平台,为公众、企业、政府全面展示玄武岩纤维发展现状及产品用途,宣传我市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成就,推介玄武岩纤维企业和成果。建设人才培训交流平台,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成立水城玄武岩纤维技术与应用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玄武岩纤维产业协同发展机制。

1.研究制定促进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统筹做好玄武岩产业的发展规划工作,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和示范应用工程。(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将可开发利用的玄武岩区块纳入《六盘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做好玄武岩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帮助企业做好与科研机构的对接,形成以企业为主、高校及科研院所为辅的研究力量,共同参与玄武岩纤维研发,成立玄武岩纤维产业院士工作站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玄武岩纤维产业联盟,促进玄武岩纤维研发应用和科技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推进玄武岩纤维产品标准体系建设,以短切纱、复合管道、复合型材、复合支架等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玄武岩纤维上下游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促进材料标准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以及相关材料应用手册的衔接配套,为玄武岩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六盘水师范学院,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贵州石鑫玄武岩科技有限公司)

5.将玄武岩纤维制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把玄武岩纤维制品的推广应用落实到项目立项管理、招投标、设计以及施工环节,促进玄武岩纤维制品在建筑、交通、水利、市政、扶贫、能源、环保、军工等领域项目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局、市能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6.主动服务、上下联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沟通衔接,指导帮助园区企业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有关园区及企业结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资金投向,精心谋划、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扶贫局、市能源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贵州石鑫玄武岩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立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激励机制。

1.设立10亿元的玄武岩纤维产业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按照股权合作模式,引导以汽车轻量化、军民融合、海事海洋工程等为重点的玄武岩产业上下游关联企业落户本市,支持玄武岩纤维产业集群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支持具备条件的玄武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制定用电补贴或争取大用户直购电、气、水等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用电、气、水价格。(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供电局、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出口创汇品牌,争创省级、国家级品牌。对获得省级、国家级玄武岩纤维及制品品牌的企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5〕117号)给予奖励。对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企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和奖励。(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各类贷款担保机构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玄武岩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对玄武岩纤维上下游企业,使用科技风投基金给予融资贷款担保。对注册地在我市,且在沪深主板或国(境)外主要证券市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企业奖励6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奖励500万元。对纳入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和实施办法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六盘水府办函〔2018〕86号执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玄武岩产业项目服务机制。

1.建立和完善玄武岩纤维产业项目库,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公布重点招商项目,大力引进优强企业。出台玄武岩产业招商优惠政策,吸引玄武岩产业链条项目入驻工业园区。强化对入驻企业的服务,对引进项目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免费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通过财政专项补助、融资贴息、应用补贴等方式,引导相关产业发展基金加大投入,引导商业银行加大贷款服务力度,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建立玄武岩产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1.大力引进海内外玄武岩纤维产业应用研究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市管专家津贴和购房补贴。对经推荐获批申报为省“百人领军人才”和“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的,经跟踪考核合格,可按每人每年100万元和50万元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奖励。对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按其交纳个人所得税地方分成额度给予奖励。对引进参与科研的人才,给予科技特派员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税务局,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