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六盘水府发〔2019〕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公平竞争文件审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1〕5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
国发〔2018〕39号)和《
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黔府发〔2018〕3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发展实体经济,稳住就业基本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盯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分析,努力化解市场、价格等各种因素影响。全力推进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重点围绕纺织、农产品加工、新材料、新型能源化工、旅游装备、现代物流、物联网等七大产业板块,打造上下游联动的全产业链,增强经济发展吸纳就业的能力,确保今后一个时期,每年如期实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做好预防失业风险稳定就业局势工作。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经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不裁员或少裁员(上年度裁员率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经其申请后给予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补贴返还。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参保小微企业,若上年度裁员不超过1人的,视同符合少裁员条件,可以一并执行稳岗补贴政策,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稳岗补贴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六盘水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帮助困难企业稳妥分流安置职工。受宏观经济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且恢复有望,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可认定为困难企业。具体认定按相关文件执行。引导困难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培训转岗、支持“双创”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鼓励劳动者主动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企业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免费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服务。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六盘水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四)培育壮大新动能,创造就业岗位。依托全省10大千亿级产业体系和全市七大产业板块打造,深入实施“双百工程”,促进煤电钢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带动工业企业扩大用工需求,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加快发展猕猴桃、刺梨、茶叶等特色产业,加大“人民小酒”“盘县火腿”“天刺力”“弥你红”等具有地域特色和市场优势品牌宣传推广,积极帮助玄武岩、硫酸锰、纺织、铝产品等打开市场销路,推动企业加快壮大产业集群发展。实施大数据、绿色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重点工程,大力实施冷链物流、商贸物流、快递物流、公路物流、铁路物流等重点物流行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依托“互联网+”,培育更多新兴业态,围绕“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领域,加强产业培育和统筹发展,创造新的就业岗位。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参加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带动就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实施大旅游提升、大健康产业、开放带动、文化创意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创新重点工程,推进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房地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开发更多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岗位。进一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两个社区”建设,落实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搬迁群众、周边企业岗位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周边产业岗位优先聘用搬迁群众、社区公共服务岗位优先推荐搬迁群众等多方式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因地制宜创建“凉都工匠场”“凉都锦绣坊”“凉都青创汇”“凉都扶贫工厂(基地)”,增强吸纳搬迁群众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移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支持乡村振兴,扩宽农村就业渠道。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传统民俗民族工艺和编织、乡村特色制造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企业经营主体,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就业规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小微信贷计划,确保信贷资源向三农、小微企业倾斜,催生更多就业岗位。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探索农村财产抵(质)押方式,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外地户籍人口凭居住证等材料可在城镇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4050”人员、残疾人员、低保人员、长期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群体,可由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援助扶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支持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加大对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薄弱地扶持力度。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充分运用就业补助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充实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力量,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移民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鼓励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大力夯实社区(居委)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为辖区居民提供各项就业创业服务,着力帮助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失业人员的充分就业,促进社区的和谐活力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认定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一次性经费补助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十)积极落实“3个15万元”扶持政策。企业实际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带动3人(含投资者)以上就业,连续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除房地产开发经营、娱乐业等禁止扶持范围的微型企业,可享受5万元以内财政资金补助、15万元的税收贡献激励和15万元的银行低息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创业孵化基地认定补助。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众创空间等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快推进社会资本投资,优化配置技术、装备、资金、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鼓励高新区、经开区、各级工业园区建立“双创”孵化载体,县域围绕电商、民族特色手工艺品等特色产品建设孵化载体。对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对接省级补助50万元、50万元、5万元;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市级农民工创业示范点的,市级补助30万元、30万元、3万元,资金从市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县级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县级示范基地(园点)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补助资金应低于省市级标准。创业孵化基地对企业实体孵化期一般为3年,对确有需要再延迟孵化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再延长不超过2年的孵化期。(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六盘水银保监分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落实自主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标准。在市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可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市、特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签订经营场所租用协议,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自主创业者,可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县(市、特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每月500元场地租赁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稳定就业压力较大的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可由创业项目所在地县(市、特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给予人均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正常经营时间1年及以上,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约定合作金融机构需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并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创新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参与企业经营,能够使贫困创业人员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收益的,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助推脱贫攻坚。支持和鼓励未存放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种养殖(特种种养殖除外)、农民画、刺绣、民族手工艺创业项目,不再将此类合法项目的经营证照作为扶持的条件之一,可以先扶持再引导其办理经营证照。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评级授信方式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担保公司优先为创业贷款提供担保。对获得市(地级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鼓励各县(市、特区、区)立足实际,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反担保方式,降低担保门槛,积极探索扩大个人信用担保的人群,对创业项目效益较好,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反担保。(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六盘水银保监分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提升劳动者素质
(十五)实施农民全员培训计划。围绕“精准培训对象、精准目标任务、精准工作举措、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培训针对性、促进就业创业”要求,市、县、乡三级共同发力,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实用技术等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以上实现就业,努力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的目标。2019年至2021年,对全市131万农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通过3年时间实现农民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岗前培训、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新技术新技能培训,推动企业对在岗技术工种职工每年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后不足的,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支持标准以省具体规定为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每天培训课时不低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建立培训与就业挂钩机制,在满足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就业率达30%以上的前提下,培训后拨付培训机构5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就业人数拨付剩余部分培训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加大创业培训对促进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支持力度。结合实际和培训需求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意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对符合条件需进一步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并在市内创办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创办者、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股东、高层管理人员等开展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对符合条件,具备一定文化基础和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的网商、微商经营者及有网络创业需求的人员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积极鼓励各地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采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管理者开展EYB(扩大你的企业)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九)落实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鼓励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每人200元标准兑现技能鉴定补贴,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100元标准兑现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参保职工所在企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兑现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补贴标准按照省指导意见适时调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及时兑现“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刺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三类人员就业,通过在工作岗位以实际操作方式接受培训的,可由经营主体所在地县(市、特区、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兑现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每月支付给三类人员工资收入的30%确定,最高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二十一)促进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持续引导和鼓励当代大学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落实并完善更加积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时兑现各项补贴,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本市范围内普通高校(技师学院)就读的贵州籍困难高校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就业见习补贴。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到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生活补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连续计算工龄。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期满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800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按照国家、省对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意见和相关规定,提升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送培训、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组织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资源,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或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依托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实训基地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扶持和引导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贯彻落实“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发展、特色小镇创建、县域经济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不断增强产业聚集、就业吸纳能力,着力提高返乡农民工收入水平,着力加快农村同步小康进程。
1.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涉农机构等各类公益性培训资源,围绕全市猕猴桃、茶叶、刺梨、蔬菜、生态畜牧业、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规模化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规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断提升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确保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特区、区〕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