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函〔2016〕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涉及公平竞争文件审查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六盘水府发〔2021〕5号》规定,继续执行。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发自主创新活力、优化成果转化环境,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力、产业聚集力、市场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把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作为创建国家级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主体工程。围绕五大新兴产业、“5个100工程”、“提高四个比重”、“3155工程”、“686科技创新工程”,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体制机制创新,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二、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搭建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施重大战略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改革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成果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创新创业激励和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起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商品化、资本化、产业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引导服务的原则;坚持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原则;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自主开发和技术引进并举的原则;坚持产业化导向、注重技术创新的原则。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公共转化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市场双向互动机制统一规范、开放共享的公共转化服务平台,建设集展示、共享、交易、咨询、合作为一体的一站式、全流程、专业化的“网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集成果信息、质押融资、评估、担保、出资入股及交易于一体的“技术转让服务应用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二)深化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授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研发团队科技成果转让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建立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研发团队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可提取60%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三)创新成果评价机制。将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成交额作为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参与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单位可优先聘用。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考评科技人员的重要指标,对在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