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创建职业教育先进城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发〔2023〕19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
《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创建职业教育先进城市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创建职业教育先进城市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5号)、《
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要求,高水平创建职业教育先进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把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动职业教育面向产业、面向人人,打造地域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先进城市。用3年左右时间,全市建立实施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初步建成中高职院校结构布局合理、专业特色鲜明、产教深度融合、就业与升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建设富强活力幸福美丽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扩容增效高职院校。支持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双高院校”。推进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德州理工职业学院(筹)新校建设,为德州天衢新区提供高质量人力支撑。完成山东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齐河校区建设。推进德州德瑞智能工程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支持德州学院、山东华宇工学院开设符合德州核心骨干产业体系培育方向的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申报专业硕士点。鼓励驻德高等院校与市域内骨干企业联合建设二级学院(产业学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校企合作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遴选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争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对获批联合高职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的中职学校,中职学校举办方应按现行保障政策和拨款标准分别落实中、高职阶段办学经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高等院校等〕
(二)筑基培优中职教育。统筹职普招生比例,改革中考录取方式,保证“3+4”“3+2”和春季高考生源质量,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实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整合“空、小、散、弱”学校,优化职业教育院校布局,2025年职业院校全部达标,停办不达标的学校和专业,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2024年完成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扩建、武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建搬迁、陵城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规范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在优质学校设置中职公共基础学科教科研基地,组建市级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程专兼职教研队伍。支持市域内优质中职学校申报国家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每个县(市、区)在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职业学校或现代农场、规模以上企业设置不少于2处职业(劳动)体验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每年申报一批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市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在县(市、区)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支持校企通过“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开展深度合作,面向市域经济发展,对标产业发展前沿,依托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2—3所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允许国办中职学校以学生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实施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升职业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指导德州天衢新区创建国家级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每个县(市、区)依托职业学校建设1所政校行企共同参与的县域共享职业技能实习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统筹市域重大产业与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借助域外优质院校、企业资源,绘制产教对接图谱,引导产教资源紧密对接。依托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按照“一县一案”原则,整合区域内校企资源,联合高端产学研机构、企业,高水平创建产教联合体。依据各园区产业结构,集聚园区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协同推进人才培养与招聘、职业能力培训、技术研发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等工作。鼓励相关企业和院校积极参与省会经济圈产教联合体建设。探索依托行业头部企业和相关高校组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禹城市政府、德州天衢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行业部门)
(五)推进县域职业教育特色建设。围绕实施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激发县(市、区)职业教育内在动能,按照“一县一特色、错位发展”原则,实施县域职业教育特色建设工程,为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德城区、夏津县等县(市、区)深入探索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乐陵市、宁津县探索建设职业院校赋能县域特色产业示范区,齐河县、武城县等县(市、区)试点职业教育职普协调创新发展,临邑县、庆云县等县(市、区)打造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试验区,禹城市、德州天衢新区等县(市、区)探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陵城区等县(市、区)探索建立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六)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大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网上招生录取制度,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全部实现同批次招生;探索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互转,支持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方向;试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论证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强对普通高中的办学统筹和引导,鼓励特色化办学,提高艺术、体育等特长方面的教育办学质量。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置中职部。完成德州体育运动学校建设工程。推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为不同禀赋和专长的初中毕业生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助力乡村振兴。支持职业院校找准职教兴农切入点,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开设与现代化农业产业相关的新专业,着力培养乡村复合型人才,支撑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陵城区、宁津县高标准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综合性技能培训中心,为乡村社区提供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专业人才建设、村“两委”干部培训等实用性强、多样化的培训服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学校探索“田间大学”“乡村学院”等办学模式,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分专业、分类型的实用技术培训,服务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1000名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免费上大学,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获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县级财政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优化提升现有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综合效能,承担“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及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农民工、下岗失业和转岗转业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研究出台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打破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性职业培训的制度障碍,进一步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整体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探索实施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双证毕业”“双证就业”考核认定机制,整体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面提升学生就业创业核心竞争力。坚持培训就业一体联动,开发完善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品牌项目,优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地域产业发展实际,走好职业技能培训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全面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坚持把职业教育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的突出位置,落实市、县两级教育工委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机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3号)中关于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要求,将职业教育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体育局)
(十)高水平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融合培养的教师队伍建设体系。依托山东华宇工学院建立市级“双师型”中职教师培训基地,在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建立中职教师业务培训基地。指导和协调产教融合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排一定比例岗位,接纳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示范性、高水平中职学校依托合作企业建设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建设培育一批德技兼备的名师和创新团队。到2025年,争取建设6个以上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60%。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学历提升行动,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教师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职业院校师生比例和结构要求为学校配足配齐专业教师。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5倍”的政策要求。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
(十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制度。全面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公务员招录、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考试(考核)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政策待遇;用人单位可参照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个人;企业在聘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评聘到特级技师岗位,按照企业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工资待遇,并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十二)强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机制,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和完善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的支持范围。德城区、陵城区、禹城市、宁津县、齐河县、德州天衢新区按时完成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任务,培育一批特色化专业(群)。出台细化措施,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逐步落实职业院校内设机构设置、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教师及高层次人才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内部分配、中层干部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附件:1. 德州市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创建职业教育先进城市任务清单
2. 德州市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规划
解读《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高质量发展创建职业教育先进城市的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20年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实施以来,德州市加大政策供给,深化产教融合,在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政策制定上形成了创新经验,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