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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
济政发〔2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土地市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实际,对我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同时对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租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一)本次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为:北至日兰高速、鲁南高铁,东至雪花路东、济微高速,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老赵王河、机场路(不含评价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

(二)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2020年更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基础上,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分别划定五个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并在级别内细化区片,同时,以近3年的土地市场资料为依据,确定各区片、级别基准地价。

二、济宁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租金标准

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租金标准,将土地租金标准纳入基准地价体系。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济政发〔2020〕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说明

2. 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3. 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图

4. 济宁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说明


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内涵为:

①权利状况:完整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②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③土地用途: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济宁市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类细分表

代码名称

含  义

备注

0801机关团体用地

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

公服一类

0802科研用地

指科研机构及其科研设施、企业科学研究和研发设施用地

公服一类

0803文化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公服一类

0804教育用地

080401高等教育用地、0804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公服一类

080403中小学用地、080404幼儿园用地、080405其他教育用地

公服二类

0805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不包括学校、企事业、军队等机构内部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公服一类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80601医院用地

公服一类

080602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公服二类

0807社会福利用地

指为老年人、儿童及残疾人等提供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用地

公服二类

④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⑤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8,住宅用地1.8,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

⑥土地平均开发程度:商服、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Ⅰ、Ⅱ、Ⅲ级及工业用地控制区Ⅰ、控制区Ⅱ、Ⅰ级“七通一平”(包括供水、排水、通路、供电、通讯、供气、供热和土地平整);其他级别“五通一平”(包括供水、排水、通路、供电、通讯和土地平整)。


附件2

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1)商服用地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级别

区片

级别价

区片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Ⅰ—1

5440

3022

363

6155

3419

410

Ⅰ—2

5130

2850

342

Ⅱ—1

3414

1897

228

3560

1978

237

Ⅱ—2

3005

1669

200

Ⅲ—1

2246

1248

150

2395

1331

160

Ⅲ—2

2395

1331

160

Ⅲ—3

2275

1264

152

Ⅲ—4

1885

1047

126

Ⅲ—5

1445

803

96

Ⅳ—1

1340

744

89

1340

744

89

Ⅳ—2

1340

744

89

Ⅳ—3

1340

744

89

Ⅳ—4

1340

744

89

Ⅳ—5

1340

744

89

Ⅳ—6

1340

744

89

Ⅳ—7

1340

744

89

960

533

64

960

533

64

(2)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级别

区片

级别价

区片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Ⅰ—1

6581

3656

439

6765

3758

451

Ⅰ—2

6460

3589

431

Ⅱ—1

4946

2748

330

5300

2944

353

Ⅱ—2

5000

2778

333

Ⅱ—3

4870

2706

325

Ⅲ—1

3903

2168

260

4100

2278

273

Ⅲ—2

3860

2144

257

Ⅲ—3

3860

2144

257

Ⅳ—1

2415

1342

161

2550

1417

170

Ⅳ—2

2550

1417

170

Ⅳ—3

2550

1417

170

Ⅳ—4

2180

1211

145

Ⅳ—5

2180

1211

145

Ⅳ—6

1800

1000

120

1530

850

102

1530

850

102

(3)工业用地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级别

区片

级别价

区片价

地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元/亩

控制区Ⅰ

控制区Ⅰ—1

903

60

985

66

控制区Ⅰ—2

870

58

控制区Ⅱ

控制区Ⅱ—1

632

42

765

51

控制区Ⅱ—2

665

44

控制区Ⅱ—3

560

37

Ⅰ—1

520

35

520

35

Ⅰ—2

520

35

Ⅱ—1

413

28

470

31

Ⅱ—2

460

31

Ⅱ—3

350

23

Ⅱ—4

350

23

Ⅱ—5

350

23

Ⅱ—6

350

23

Ⅲ—1

300

20

300

20

Ⅲ—2

300

20

Ⅲ—3

300

20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级别

区片

级别价

区片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Ⅰ—1

1417

945

94

1500

1000

100

Ⅰ—2

1370

913

91

Ⅱ—1

1124

749

75

1255

837

84

Ⅱ—2

1160

773

77

Ⅱ—3

1000

667

67

Ⅲ—1

761

507

51

930

620

62

Ⅲ—2

750

500

50

Ⅲ—3

700

467

47

Ⅲ—4

680

453

45

Ⅳ—1

520

347

35

650

433

43

Ⅳ—2

570

380

38

Ⅳ—3

560

373

37

Ⅳ—4

500

333

33

Ⅳ—5

500

333

33

Ⅳ—6

500

333

33

Ⅳ—7

500

333

33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表

级别

区片

级别价

区片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地面价

楼面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亩

Ⅰ—1

875

583

58

920

613

61

Ⅰ—2

850

567

57

Ⅱ—1

745

497

50

800

533

53

Ⅱ—2

750

500

50

Ⅱ—3

700

467

47

Ⅲ—1

520

347

35

650

433

43

Ⅲ—2

530

353

35

Ⅲ—3

480

320

32

Ⅲ—4

450

300

30

Ⅳ—1

353

235

24

440

293

29

Ⅳ—2

380

253

25

Ⅳ—3

380

253

25

Ⅳ—4

340

227

23

Ⅳ—5

340

227

23

Ⅳ—6

340

227

23

Ⅳ—7

340

227

23


附件3【略】

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区片)与基准地价图



附件4

济宁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年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土地级别

年土地收益

划拨土地使用权

补办租赁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

改变批准用途

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

商服用地

375

150.0

年租金=实际用途的年土地收益-原批准用途年土地收益的60%

年租金=实际用途的年土地收益-原批准用途的年土地收益

236

94.4

155

62.0

92

36.8

66

26.4

住宅用地

383

153.2

288

115.2

227

90.8

141

56.4

89

35.6

工业用地

控制区Ⅰ

49

19.6

控制区Ⅱ

35

14.0

28

11.2

23

9.2

16

6.4

注:土地级别采用估价日期为2023年1月1日的基准地价体系中土地级别。


一、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的,年租金不得低于年土地收益的70%。工业用地以租赁方式供应的,租金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执行。

二、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租赁手续的,年租金按年土地收益的40%征收。

三、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批准用途的,年租金=实际用途的年土地收益-原批准用途年土地收益的60%。

四、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批准用途的,按年度缴纳土地差价款(年租金)的,年租金=实际用途的年土地收益-原批准用途的年土地收益。

五、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之外的国有土地租金标准,参照同类用途的末级级别的租金标准执行。



解读《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6 信息来源: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6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济政发〔2024〕6号),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1.基准地价的内涵?

基准地价是在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2.基准地价多长时间调整一次?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济政发〔2020〕11号),自2020年10月20日起实施,上轮基准地价已实施三年多。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2〕75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形成成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要求,2023年12月6日举行了成果公开听证会,2023年12月28日成果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通过,2024年2月6日成果主要内容以市政府文件印发。

3.本次基准地价评价范围是如何调整的?

本轮基准地价评价范围依据济宁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结合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经过实地踏勘现场调研后,综合确定本轮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北至日兰高速、鲁南高铁,东至雪花路东、济微高速,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老赵王河、机场路。

4.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是如何确定的?

本次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在2020年更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基础上,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分别划定五个级别,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四个级别,并在级别内细化区片,同时,以近3年的土地市场资料为依据,确定各区片、级别基准地价,具体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详见图件和附表。

5.基准地价主要有哪些应用?

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作为法定公示地价成果之一,具备政策指导性、价格权威性和数据时效性,作为区域的平均价格,可以宏观的代表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价值,因此完全可以作为土地价格基准,为各项政策制定提供价格参考。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可直接服务于土地、房地产估价工作,是土地估价的主要方法之一。

6.国有土地租金标准是如果确定的?

根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要求,各地应根据当地基准地价,结合用地性质、租赁期限、地块区位等因素制定国有土地的租金标准,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我市结合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决定继续将土地租金标准纳入基准地价体系进行更新,确定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类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年租金。

7.基准地价和租金标准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公布济宁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和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济宁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国有土地租金标准的通知》(济政发〔2020〕11号)同时废止。



来源: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