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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的意见
湖政办发〔2023〕5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通知》 ( 湖政发〔2025〕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破解我市技能人才短缺、劳动者技能价值体现不够等问题,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增技增收”先行区,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技能型社会、高标准实现共同富裕“扩中”目标,深入开展“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实干争先主题实践,全面实施新时代蓝领行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推动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有效提升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助推“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州精彩篇章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0万人,新引进市域外技术工人10万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力争达到80万人,其中制造业技能人才超过50万人,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7%,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8%。全市技术工人群体平均年收入力争达到10万元左右,县级以上产改试点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企业不低于60%。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更高效率的蓝领招引行动

1.支持企业招工引才。对参与政府部门统一组织招才引智活动的企业,给予最高3000元/人招聘补贴。在当年度内招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湖新参保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的企业,按职业技能等级给予三年内每月最高1500元的租房补贴、两年内每年最高2.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三年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开展多元化招聘,每年举办或参加线上线下技能招聘会100场,每年新引进技术工人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保障项目用工需求。建立省、市重点项目技能人才需求对接机制,商务、经信、文旅、人力社保等部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技能人才需求计划,通过招聘、委培等方式,落实从项目引进到投产的全链条用工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发挥中介引才作用。统筹指导区县布局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引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为企业招引技术工人。对为规上制造业企业招引市外5名(含)以上技术工人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社保缴纳满12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根据引进技术工人人数,给予500元/人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5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健全更高质量的蓝领培养体系

1.加大新型学徒培养力度。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全市技师学院为主体,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定制“理论+实操”工学一体教学班,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无缝对接。学徒培养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则上每年给予企业不低于4000元/人的补贴。到2025年,培养新型学徒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构建行业共建培养网络。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变化联动机制,定期发布市、区县急需紧缺工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牵头负责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定期发布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开展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数字头部企业生态、技术优势,大规模培养数字高技能人才。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培育一批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围绕打造“浙里康养”和“浙有善育”金名片,开展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疗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师、食品安全管理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畅通人才发展使用通道。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员工职业发展规划,探索打造技能型企业。支持企业根据需要,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探索将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国家、省市重大工程项目申报审批、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

4.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参与的职业技能竞赛投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争创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省级集训基地,按照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给予配套补助。鼓励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特色竞赛活动。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10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三)打造更高能级的蓝领成长平台

1.建设多元人才培养平台。支持技师学院建设集技能实训、技能评价、师资培训、技能竞赛、校企合作、就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在乡镇(街道、园区)开办分院(校)。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企业技能培训学校。到2025年,新建湖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1家,新建(扩建)省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新增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80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长合区管委会)

2.打造产教融合基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市、区县产教融合基地群。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区县支柱产业,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制定并动态调整优质培训项目。对省市重点产业、紧缺职业(工种),给予培训补贴资金倾斜。到2025年,新建市级产教融合基地1家,区县级产教融合基地6家。(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加快高职院校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技能型大学,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全面支持高职院校成立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学生可按规定获得一定学分,将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证书取证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鼓励高职院校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鼓励校企共建产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各区县人民政府)

4.争创一流技师学院。加快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健全技工教育财政保障机制。探索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办学,鼓励技师学院聘请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建精建强一批符合产业需求的市级品牌专业和一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入选市级品牌专业的,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加大招生力度,对就读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技师班的,给予学生3000元/人·年的培养补助。对毕业后留湖就业的,给予2500元/人·年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通过合作输送到我市技师学院就读高级工班、技师班的省外职业院校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到2025年,力争建成5000人以上技师学院3所,建成万人技师学院1所;建成省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市级品牌专业20个。(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构建更高水平的蓝领保障机制

1.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包含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探索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推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的融通发展,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到2025年,培育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0人,新增全国技术能手5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财政局)

2.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稳步推进技术工人“增技增收”试点,不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助力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化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和数据分析,分职业(工种)、技能等级编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设定职工薪酬标准。支持区县探索制定技工津贴、工匠奖励、个税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技术津补贴、师带徒津贴等薪酬项目。推进产业工人队伍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探索建立与技能等级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制度。指导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企业年金、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3.加强技能人才住房保障。加大蓝领公寓建设力度,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改建、转化等方式筹集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专业住房租赁企业建设运管一体化模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制造业等重点企业在厂区内按有关规定建设蓝领公寓。到2025年,全市每年筹建蓝领公寓2000套(间)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各区县人民政府)

4.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将高技能人才项目列入地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在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创业等方面与其他类型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建立优秀高技能人才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疗休养活动。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中,适当提高高技能人才比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各区县党委和政府要将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在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

(二)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政府、社会、企业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市和区县要整合财政补贴、人才引进、技能培训等方面的现有政策体系,优化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人才专项经费等各项资金使用,新增资金列支渠道为就业创业发展专项。探索成立技能人才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公益捐赠。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的费用达到60%以上。

(三)推进数字化改革。依托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和省高技能人才库,推进企业用工精准摸排和技能人才多维画像,动态分析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数字化赋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智慧化+信用化”监管,确保职业培训、补贴发放、人才评价等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强化典型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大国工匠”“技能大师”等先进模范人物,形成全社会支持技能人才发展的生动局面。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涉及上级部门新规定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