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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地铁票价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地铁票价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16〕33号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地铁票价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地铁票价

我市地铁票价实行里程分段计价票制,具体票价计价方式如下:

起步价:5公里(含)2元;

里程价:超过5公里后,5~15公里(含),按每5公里加收1元计价(不足5公里按5公里计价);15~29公里(含),按每7公里加收1元计价(不足7公里按7公里计价);29公里以上,按每9公里加收1元计价(不足9公里按9公里计价)。

二、  票价优惠政策

1.伤残警察、现役军人、残疾人免费。
2.本市70岁及以上老人在法定工作日高峰期(7:00-9:00,17:00-19:00)需购买全票,其余时间免费。
3.一个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个1.2米及以下儿童。
4.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减免的按法律法规规定。
 三、其它事项

1.你公司可在政府规定的票价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等因素,推出一卡通、月票、年票等灵活多样的票价优惠便民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2.你公司应在各站点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地铁票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我市地铁顺利运营。

  以上通知自地铁开通试运营之日起执行。

 

               福州市物价局

              2016年3月29日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儿童乘坐地铁免票身高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17〕8号

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儿童乘坐地铁免票身高线调整的请示》(榕地铁运[2016]29号)悉。考虑目前儿童的实际情况以及市民的要求,参考国内一些大中城市对儿童乘坐地铁身高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司意见,将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