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湖州市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10-12 湖财社〔2023〕173号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湖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今后中央、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湖财法〔2024〕175号》规定,继续执行。
文件正文见附件
文字解读:《湖州市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1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福彩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3〕4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州市市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重要意义
1.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用福彩公益金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2.《管理办法》规范了福彩公益金使用范围以及申报、审批、公开等程序,保证财政资金绩效的实现。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使用范围;第三部分为预算管理;第四部分为信息公开;第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