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4成发改要素价〔2020〕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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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为有效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节约用气、更好适应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关于建立实施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5〕1066号)及《关于将相关区域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试行)的通知》(成发改价格〔2017〕1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