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穗建质〔202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4.0)的通知》(穗建质〔2020〕446号)实施反馈情况,现就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融合了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