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力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浙发改能源〔2023〕3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24〕311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宁波市能源局,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大数据局、浙江能源监管办,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各中央发电集团浙江分公司,浙江电力交易中心:
按照《关于制定〈浙江省电力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浙人大常办函〔2022〕64号)工作要求,我委制定了《
浙江省电力条例》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包括《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浙江省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范围》《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和《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和小微园区的用电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文件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
2.浙江省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范围
3.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
4.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和小微园区的用电政策措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28日
【文字解读】《浙江省电力条例》
发布日期:2024-01-03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电力条例》4份配套规范性文件,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文件依据
为了促进电力事业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安全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前期制定了《浙江省电力条例》,并于2022年9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法规的有效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浙江省电力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浙人大常办函〔2022〕64号)要求,近期,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4份配套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浙江省重要电力用户范围规定》《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规定》和《支持小微企业和小微园区的用电政策措施》,分别对应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条第三款。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明确可中断负荷范围及应用场景,规范可中断负荷建设及运维管理,提升电力负荷精细化管理水平,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全省电力可靠供应。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浙江省可中断负荷管理规定》,分为正文与附件(2个)两部分。
正文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可中断负荷范围,明确可中断负荷的定义、应用场景和建设原则。二是规范可中断负荷建设流程,对于新建、扩建受电项目,流程包括业务受理、现场查勘、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和装表接电试跳五个环节;对于存量受电工程项目,流程包括现场查勘、协议签订和安装试跳三个环节。三是强化可中断负荷运维管理,从日常运维、周期试跳和档案维护三个方面进行了说明。四是保障措施,包括职责分工、出资界面和违约处理三项举措。
附件部分。附件一是浙江省典型行业用户可中断负荷参考范围,从工业和商业两个大类18个小类进行明确,工业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业、化学原料等16个类别进行明确,商业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和邮政业2个类别进行明确。附件二是浙江省可中断响应合作协议(模板)。
(二)关于《浙江省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范围》
为进一步明确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重要电力用户范围,规范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应急自备电源的配置与管理工作,提高重要电力用户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浙江省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及范围》,共三个部分。
一是重要电力用户定义和分级,可分为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二是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流程,包括名单认定和用户退出。三是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将重要用户分为20类,并按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进行定级。
(三)关于《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标准》
为依法保护特高压电网设施,保障我省电力正常供应,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依据DL/T741-2019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我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了《浙江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和安全距离规定》,共三项内容。一是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特高压电力线路保护区宽度均为30米。二是特高压电力线路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计及最大风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