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的通知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的通知
烟医保发〔2023〕5号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参保职工住院、门诊慢特病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医疗费用中医保目录(含药品、医疗服务项目、耗材)范围内的个人首先自付部分,纳入职工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