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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通知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通知
自住建发〔2023〕80号
各区(含高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21〕27号)和《关于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通知》(自住建发〔2021〕73号),现将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为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事指南见附件1)。未批先建或者施工合同工期短于180天的房屋建筑工程不适用于本通知。
       (一)分三阶段办理。可按照“基坑(边坡)支护”“基础工程(含地下室)”“主体工程(±0.000以上)”三个阶段依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二)分两阶段办理。将“基坑(边坡)支护”和“基础工程(含地下室)”合并为“±0.000以下”阶段,即按“±0.000以下”“主体工程(±0.000以上)”两个阶段依次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三)分一阶段办理。即直接申请办理工程整体施工许可手续。
       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说明
       (一)关于办理施工许可的用地手续说明
       1.建设单位取得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土地成交确认书,可作为用地手续,可办理“基坑(边坡)支护”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
       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办理“基础工程(含地下室)”、“±0.000以下”、“主体工程(±0.000以上)” 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手续。
       (二)关于办理施工许可的规划手续说明
       1.建设单位取得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并承诺建设方案稳定,作为规划手续,可办理“基坑(边坡)支护”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
       2.建设单位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同意批文后,作为规划手续,可办理“基础工程(含地下室)”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
       3.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作为正式规划手续,可办理“主体工程(±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三)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图审手续说明
       1.建设单位在取得审图机构出具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报告后,可办理“基坑(边坡)支护”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
       2.建设单位取得审图机构出具的“基础工程(含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报告后,可办理“基础工程(含地下室)”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
       3.建设单位取得整个工程的地勘及主体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可办理“主体工程(±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
       三、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流程
       (一)办理“基坑(边坡)支护”、“基础工程(含地下室)”阶段施工许可手续,由建设单位提交相应阶段申请材料至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行政审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审批,审核通过后,发放“基坑(边坡)支护”、“基础工程(含地下室)”阶段开工意见书。
       (二)办理“主体工程(±0.000以上)”阶段或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手续,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与施工许可手续并联办理。由建设单位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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