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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宿政办发〔2023〕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22〕72号),进一步夯实计量基础,优化计量服务、强化计量监管,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计量基础建设,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全面提升计量创新能力、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计量科技创新力、影响力日益凸显,计量服务重点产业能力明显提升,部分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计量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围绕服务重点产业链,紧盯现代先进测量需求,培养7名左右计量学科带头人(行业专家、领军人才),申请建立2个省级计量重点实验室,打造3个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完成2项省市场监管局科研项目。

——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建立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服务先进制造业企业200家以上,引导发展3家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仪器仪表企业,培育1家以上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仪器仪表品牌,民生计量产品的合格率明显提升。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全市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公共检测服务基地建设取得突破,强制检定项目建标覆盖率达90%,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满足社会90%以上的量值传递溯源需求。

——计量基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推动计量惠民工程提质增效,筹建1个省级计量惠民示范县(区),引导培育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200家以上。加强计量文化和科普工作,建设1个“计量文化基地”,聘请7-8名“计量文化宣传大使”。

到2035年,我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部分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计量监管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建成符合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计量测试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和产业发展

1. 科学建设量传溯源体系。充分发挥我市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科技资源优势,建立和完善计量科技创新协作机制,围绕制造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计量创新需求,开展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和方法研究,开发新型量值传递溯源装置。按照“层级分明、错位发展、保障有力”原则,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统筹规划,新建和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并实施动态管理。鼓励在重点领域和行业制(修)订国家级或省级计量技术规范,为量值传递、溯源及计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2. 完善产业计量测试体系。聚焦优势产业链,由市级计量技术机构主导,建强省功能性膜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打造新能源充电、测绘仪器、几何量精密测量、流量等领域共建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大型、高端测试设备的利用率。推动计量检学研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高校合作,提升计量技术资源服务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积极争取建立国家、省级计量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二)加快推进计量应用和产业服务

3. 服务先进制造业发展。以“6+3+X”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产业链为重点,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和装备研制,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加大对仪器仪表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在行政许可、技术创新、品牌创建、知识产权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仪器仪表企业与计量技术机构加强合作,促进仪器仪表产业快速发展,打造“宿迁创造”仪器仪表品牌。

4.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主体责任,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合理配备使用计量器具。提高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节能诊断、设备能效测试等技术服务能力水平。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测量能力建设,探索建立能源资源环境计量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设立碳计量实验室,加强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研究,推进碳评估、碳计算向碳计量转变。充分发挥计量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监管,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5. 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大计量投入,加强计量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强化测量过程、测量数据管理,鼓励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计量总监制度,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作用,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完善产业链量值统一准确保证体系,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企业计量保证能力。

(三)加强计量服务能力建设

6. 提升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公益性保障能力。着眼可持续发展,稳定、持续、全额保障强制检定工作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保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计量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提高公益性计量服务水平,及时解决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在正常开展公益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确保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公益性计量工作持续高效运转。落实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准确可靠、稳定有效,确保强制检定工作有序顺畅。

7. 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计量人员培养机制,提升计量队伍的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计量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一线计量检定校准操作能手。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落实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职业技能等级、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等制度,推进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与职称等级有效衔接,引导企业计量技术人员参与专业职称评定。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建立首席计量师、首席工程师、首席研究员等聘任制度。选树计量先进典型,增强新时代计量工作者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四)加强计量监管效能建设

8. 加强计量监管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技术,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转变,形成全要素、全流程监管新模式。积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使用。完善计量比对工作机制,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加强计量风险防控,及时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推广智慧计量、数字计量应用,鼓励企业开展计量检测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质量控制与智慧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各类计量技术机构监管机制,强化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监管,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

9. 强化民生计量监督管理。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计量保障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民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加油(气)机、电子计价秤、出租车计价器、验光配镜设备、医疗设备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量值准确可靠。围绕精准医疗、体育健身、养老等民生领域,完善相关计量保障体系,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加大对涉农物资的计量监管,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重点服务粮食收储、农资销售、农村电商等环节,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10. 加强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进落实“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治理模式。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培育省级计量惠民示范县(区),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建设。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按照要求落实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市场环境。

11. 完善计量执法体系。加强计量执法协作,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制造、销售、使用带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常态化开展电能表、冷水水表、燃气表、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抽查。严格规范计量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加强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衔接,推进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加强计量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计量执法装备水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挥“内部吹哨人”作用,对举报计量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计量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有效衔接,明确计量发展重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定期研究计量工作,加强计量工作统筹协调,及时解决计量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制定有效政策,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充分发挥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对计量能力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公益性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惠民工程的支持,保障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有效运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计量重大项目、计量创新平台、计量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鼓励社会各方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现代先进测量技术研发、计量关键性技术成果转化、现代先进计量器具设备研发和应用。

(三)强化宣传引导。开展计量科普宣传,结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节点,定期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推动计量科普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建设一批计量文化基地,聘请一批计量文化宣传大使,挖掘计量主题文化内涵,创新计量文化表现形式。做好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的收集、整理、保护等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估。要加强计量工作绩效考核,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情况作为市质量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意见》和本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2025年底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关于深入推进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