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文广旅体字〔4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10月12日
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
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指国家根据有关规定,从我市体育彩票销售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扣除中央及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后,专项用于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一、资金资助范围
体育彩票公益金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凡符合上述办法使用条件的单位、社会体育组织均可以申请。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按程序审批。
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含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其中:用于群众体育的资金不低于年度公益金支出计划总额的70%,用于竞技体育的资金不高于年度公益金支出计划总额的30%。
(一)群众体育部分,主要用于:
1.维修和援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主要用于全市各区镇(街道办)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其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包括体育馆、体育场、田径场、游泳池、全民健身广场(社区公园)、综合训练馆以及全民健身园(苑)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等。资助我市对口帮扶地区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2.购置体育健身器材。主要用于购置体育健身器材配建于全市各地农村、社区和单位。
3.购置国民体质监测器材配建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和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
4.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培训群众体育骨干队伍,培育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
5.全民健身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和竞赛工作。
6.全民健身服务。主要用于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国民体质监测、体育调研、体育统计、体育交流、体育宣传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7.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
8.资助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要用于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和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扶持,全市各级各类体校建设维护(包括训练比赛场地建设、维修保养,运动队生活设施改善,训练器材装备购置、维护等)、训练补助、输送人才、大赛成绩补助等。
9.搭建青少年体育业余培养网络。主要用于国家、省、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国家、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特色学校扶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扶持、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活动等。
10.组织开展和参加青少儿竞赛活动。主要用于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青少年年度锦标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竞赛及各项青少儿阳光体育活动等。
11.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研究和培训等。主要用于青少年体育工作调研;体育管理干部、教练员等人员培训;教练员论文、优秀赛区评比;运动员注册、选材等人才信息系统的建设等。
12.补助体育产业支持体育产业统计、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及培训、体育产业调研及培训、体育组织管理、体育扶贫等工作支出。
13.非奥运群众体育项目、临时性群众体育项目等其他群众体育开展,以及其他须在全民健身项目中列支的项目。
(二)竞技体育部分,主要用于:
1.资助举办或承办各类型体育赛事。主要用于资助政府或社会力量主办或承办的各类综合性或单项国内、国际体育赛事。
2.改善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生活设施条件。主要用于优秀运动队训练比赛场地建设、维修保养,生活设施改善训练器材装备购置等开支;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辅助人员按规定及标准发放训练津贴;竞赛、训练服务的辅助设施的研制、购买费用等。
3.支持我市备战和参加省、全国及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主要用于珠海运动队为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全国青运会、省运会等赛事涉及的人才引进、外训外赛、集训、比赛器材、科医器材、科研运作与营养调控等费用,以及各项赛事奖金、场地日常维修维护及运转经费、市级参赛代表团工作经费等开支。
4.补充优秀运动队的优秀运动员保障支出。主要用于珠海籍运动员一次性退役补偿,运动员转岗培训,运动员开展创业扶持试点工作,运动员伤残救助、特殊关怀等保障支出,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医疗保健专项资金等。
5.其他奥运争光计划项目开展。
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不得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支出、对外投资和其他经营性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资金资助方式和标准
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采取补贴、奖励方式进行资助。
奖励是指按照《珠海市竞技体育奖励办法(试行)》(珠文体旅字〔2017〕66号)规定,对竞赛和人才输送中符合条件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奖励。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及申报时点
申请条件:申请项目的机构应是我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在我市(含各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二)有完善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三)上年度年检合格(新成立未参加过年检的组织也可申报)。
上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单位,经绩效评价、审计,被认为存在严重问题,又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对该单位申请的项目不予资助。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体规字〔2018〕12号)要求,对于未达到公益金宣传工作要求的项目单位,要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酌情核减资助项目资金等处分,并将检查和评估结果作为立项审核的重要依据。
申报项目要求:1.各机构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根据性质相似、功能相近、资源互补的原则,联合申请。2.申请项目的实施地域应为珠海市内(区域协同发展项目以及赛事不在珠海的竞技体育项目除外),申请的项目原则上应于预算年度内前完成(跨年度延续项目除外)。3.鼓励具有配置社会资源能力的项目,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4.同一个项目禁止在不同部门之间重复、多头申请。
申请方式:建立面向社会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机制,按照我局发布的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规定时限内在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平台提出项目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单位须向市、区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体育彩票公益资助项目申请书》,并附《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必备材料);
(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实施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实施的政策依据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依据、项目预算情况及说明(申请20万元以上项目必备材料);
(三)项目实施方案和公益金宣传方案(必备材料);
(四)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活动)的批准文件;
(五)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的申请项目由区体育主管部门商区财政部门后集中申报;社会体育组织自主开展项目的申请,先报市体育总会,由市体育总会设立的各单项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分项目初审后集中申报。
四、过程管理
市体育行政部门于项目申请受理结束之日起两周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对于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不全的,可以要求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补充。
市体育行政部门根据下年度市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预测情况及受理的资助申请项目情况编制下一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资金预算送审方案。
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资金预算送审方案经市体育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分配方案按照“三重一大”要求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集体审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集体审议后的年度资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同时送市财政局备案;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年度资助计划对项目单位下达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在获准立项后应按项目任务清单规定的任务和进度,每季度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报告项目开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并做相应的财务分析,严格使用管理专项资金,按时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助项目进展季度报告表》。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过项目季度报告表、临时抽查等手段对项目实施效果和管理水平进行动态监管,就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单位下达《检查建议书》。项目单位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宣布项目终止实施并收回已拨付项目资金。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30日内提交《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助项目结项报告书》,报告书含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财务分析情况、项目收入情况(如有)、其他来源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等。由辖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结项报告书应由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再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
五、验收
项目单位要按照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总体部署按时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否则将不受理该单位下个年度的资助申请。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立项审核的重要依据。要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评价中,以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要求进行冠名和展示宣传内容,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发布的规范标志、文字、标牌对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宣传。每年6月30日前,接受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单位,应积极进行体育彩票公益金宣传,向社会及时、准确公布上一年度公益金使用的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联络人、项目时间及其他有利于体现项目效果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信息,并将项目信息告知本级体育彩票机构。
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项目资金,将申请人、责任人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对涉及违法、违纪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六、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1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8月28日。如有关实施细则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10-15
一、文件名称、印发单位及印发时间?
答:文件名称是《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由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0年10月12日印发,自2020年11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8月28日。
二、《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好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文广旅体字〔2020〕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宣传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了《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
三、什么是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上有什么要求?
答: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指国家根据有关规定,从我市体育彩票销售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扣除中央及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后,专项用于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必须专款专用,不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我市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有关规定和《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实施细则)》有关要求。
四、珠海市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体彩公益金方向)的目标任务、资助范围是什么?
答:目标任务主要是: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加快推动珠海体育强市建设、奋力推动珠海经济特区体育工作“二次创业”为动力,推进实施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和奥运争光计划,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构建我市竞技体育发展新模式,积极承办承接国际国内大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不断满足市民百姓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全市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引擎和独具特色令人向往的大湾区魅力之城作出体育系统的新贡献。
体育彩票公益金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凡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社会体育组织均可以申请。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严格按程序审批。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含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其中:用于群众体育的资金不低于年度公益金支出计划总额的70%,用于竞技体育的资金不高于年度公益金支出计划总额的30%。主要内容包括:
(一)群众体育部分,主要用于:维修和援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购置体育健身器材;购置国民体质监测器材配建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和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资助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搭建青少年体育业余培养网络;组织开展和参加青少儿竞赛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研究和培训;补助体育产业支持体育产业统计、高危体育项目的管理及培训、体育产业调研及培训、体育组织管理、体育扶贫等工作支出;非奥运群众体育项目、临时性群众体育项目等其他群众体育开展,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