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揭府〔201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粤府函〔2015〕35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
粤府办〔2016〕4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粤府办〔2016〕35号)、《广东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提升我市旅游业核心竞争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促进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指引,以《旅游法》为根本保障,以建设“广东省商务生态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利用我市旅游资源、区位交通和对外开放等优势,打造各地特色旅游经济组团,丰富旅游产品体系,发展旅游新业态,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拓展旅游发展空间,扶持旅游企业做强做大,创新旅游市场营销,打响揭阳商务生态旅游品牌,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经济的新增长点,打造成为我市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到2020年,全市新增一批国家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和旅行社,城市旅游整体竞争力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粤东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旅游业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揭阳旅游品牌效应更加凸现,力争全市旅游接待过夜人数达2940.65 万人次(按每年比增15%测算),旅游总收入达434.82 亿元(按每年比增15%测算)。
二、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
(一)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强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完善旅游业发展和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旅游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支持省级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县揭西县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引领县域旅游综合改革创新。进一步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依法依规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市编办、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旅游局、民政局。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化旅游规划引领。编制实施揭阳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其他旅游专项规划。加强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各地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规划建设一批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各地旅游产业发展的调控,各地重要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及立项,应当征求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避免旅游产品同质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市旅游局、城乡规划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优化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根据各地特色旅游资源、区位交通条件和旅游发展水平,加快构建新型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打造各具特色的旅游组团——榕城古城文化旅游组团、揭东乡村旅游组团、普宁商务休闲旅游组团、揭西生态文化旅游组团、惠来滨海旅游组团、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玉文化生态旅游组团、空港风情旅游组团、大南山侨区和普侨区侨文化旅游组团,重点推动揭西黄满寨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
(四)强化旅游联合营销。整合市、县(市、区)和旅游企业的营销力量,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合、政企联手的联合宣传促销机制。建立揭阳旅游品牌市场营销体系,创新运用专业化、市场化手段,实施旅游品牌精准营销。充分利用公共场所、会展节庆、电视报刊、网站论坛和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宣传推广。积极参与粤东、珠三角、港澳台、海西、闽赣粤等区域性旅游协作,主动加强与飞机直航、高铁沿线城市的对接合作,拓展东南亚、德国(欧洲)等国际旅游合作交流,构建区域旅游联合营销体系,提高揭阳旅游品牌在全省乃至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旅游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一)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战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引进国内大型旅游投资机构到揭阳投资旅游项目。建立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库,掌握旅游项目的投资及进度情况,做好旅游项目的跟进服务工作。积极培育一批新的旅游投资项目,指导服务项目前期规划和落地建设,全力推进揭阳大北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区项目、望天湖农业生态旅游与中医药文化养生项目、惠来东方夏威夷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揭阳市宝山湖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园项目、揭东万竹旅游休闲度假村项目、惠来海滨度假村项目、揭阳古城保护建设项目、普宁市盘龙湾温泉度假村项目、大南山八国风情旅游度假区二期建设项目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夯实我市旅游产业基础。〔市发展改革局、招商办、旅游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支持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揭阳旅游产品,重点打造以榕城古城和揭西三山国王祖庙为代表的历史文化旅游景区,以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阳美玉都和普宁康美中药材城为代表的商务旅游景区,以揭西黄满寨瀑布和普宁百二坵田景区为代表的生态旅游景区,以广东望天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揭东万竹园为代表的主题游乐旅游景区,以揭西京明温泉度假村和普宁盘龙湾温泉度假村为代表的休闲度假旅游景区,以惠来海滨度假村为代表的滨海旅游景区,以普宁德安里和揭东玉湖新寮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景区,以周恩来同志革命活动旧址(揭阳学宫)和大北山革命纪念馆为代表的红色旅游景区,满足日益增长游客群体的多元需求。整合包装古韵生态、绿色养生、观瀑赏玉、休闲购物、亲子娱乐、潮韵美食和滨海风情等多种主题的一日游、多日游精品线路,针对团队游客和自助散客做好市场营销,吸引更多本地和外地游客旅游消费。〔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大力发展潮汕特色乡村旅游。结合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旅游行业精准扶贫行动,全面实施“美丽乡村”旅游工程,加快开发乡村的田园景观、山水资源、农耕民俗、民居宗祠、餐饮美食等特色旅游资源,鼓励发展古村落、农家乐、休闲农庄、乡村花海、民宿客栈和创客空间等旅游产品,开发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乡村旅游商品,建设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培育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点),打造一批旅游名镇名村,设计推出不同主题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乡村休闲度假,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有效促进“三农”发展。〔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扶贫办、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积极推进“旅游+”战略。进一步发展文化旅游、农业旅游、商务旅游、健康旅游、工业旅游、游学旅游等,推动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房车游、旅游演艺、在线旅游、自驾游等旅游新业态,形成多元化的新型旅游产品体系。支持旅游景区开设旅游演艺、动漫展演等项目,促进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引领作用,做强做精一批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产品;培育发展工业旅游,提升“揭阳制造”品牌形象;落实旅游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学校组织开展学生春秋游、夏冬令营等游学研学活动;打造提升一批红色景区和红色线路,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文广新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计生局〕
(五)大力发展旅游商品。完善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阳美玉都、普宁国际中药材城、普宁国际服装城和揭东军埔电商村等商务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立与旅行社市场对接机制,培育旅游购物消费热点。支持旅游商品设计研发,利用特色工艺品、名优农产品、潮汕传统食品等,培育评选一批有品牌、有特色、有质量保障的“揭阳手信”,打造广东旅游购物强市。〔市旅游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一)完善旅游交通建设。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高速铁路和公共交通等规划建设要统筹考虑旅游发展需要,支持通往旅游景区道路和旅游景区内部道路的建设。支持开通旅游客运专线,完善城乡公交服务网络与主要旅游景区(点)的对接。建立城市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实现宣传旅游资源和自驾交通指引的功能。完善加油站点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服务功能,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加快社会公共停车场、酒店自备停车场、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建设,增设城市临时停车泊位,提升旅游交通承载容量。〔市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二)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支持设立市县两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机场、高铁站和汽车站等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国家3A级以上景区设立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旅游咨询、旅游预订等公共服务。深入推进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干道、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7类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全面升级,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建立旅游志愿者队伍,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复评等有机结合,提高公民文明旅游意识。〔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民族宗教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