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发〔2020〕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泰政发〔2024〕84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4年修订版】
2020年10月3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49号)发布,2024年11月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泰政办规〔2024〕8号)第一次修正。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泰州建造”品牌含金量和影响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提供有力支撑,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 国办发〔2017〕19号)和《
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苏政规〔2023〕1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十九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政策引导、项目带动、市场培育、资金激励等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实现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建筑业发展实现以下目标:
(一)产业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0%左右,建筑业入库税收达到60亿元以上。
(二)企业综合实力更加强劲。全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达到10家,总承包一级企业达到100家,其中,年产值超100亿元企业8家,超50亿元企业20家。
(三)行业转型升级更加全面。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通过江苏省建筑产业化示范城市验收。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等加快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成品化住房比例稳步增长,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扶持企业做优做强
1.优化企业资质结构。以建筑工程为基础,着力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航道、铁路工程、通信工程等高等级资质企业,进一步丰富建筑业专业结构。支持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培育一批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航母型”领军企业;鼓励经营特色明显,具有比较优势的大中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对新晋升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不再单列)
2.积极扶持骨干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每年新建的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水利水电、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独立或者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招投标。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进入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生态环境、燃气、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领域开展“建营一体化”业务,不得违规对民营建筑业企业设置附加条件或者歧视性条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市文旅集团)
3.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建筑业企业跟踪国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热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联合国内大型外向型建筑业企业,或者与项目所在国企业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共同承包国外大中型项目。大力推动境外承包工程项目建营一体化,形成智力、技术、资金、装备、管理、标准和劳动力联动输出。定期举办国内外泰州建筑业企业推介活动,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之乡”的品牌影响。对新承建境外单个项目合同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二)推进行业转型升级
4.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示范基地和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产业链。房屋建筑在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比例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满足装配式建筑技术条件的,应当带头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推行住房设计、施工、装修一体化,并将成品房装修工程纳入质量监督范围。到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40%,累计培育12个装配式示范基地和20个装配式示范项目。对使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且工程完成标准层一层以上,可以向主管部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5.着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全过程发包,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及应用BIM技术的项目带头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并将实施全过程咨询的项目列入重点服务对象。到2022年,全市培育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骨干企业10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市文旅集团)
6.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应用BIM技术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每年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的比例不低于30%;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鼓励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完善资质序列,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到2022年,全市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30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市文旅集团)
7.加快数字建造新技术应用普及。加大BIM 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BIM应用能力。在装配式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桥梁隧道、地下管廊等复杂市政工程中,试点推广应用BIM 技术。到2022年,勘察设计单位以及一级资质以上施工企业掌握并实施BIM技术一体化集成应用,以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新立项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集成应用BIM的比例达9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城投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市文旅集团)
8.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推动绿色建筑品质提升,提高高星级特别是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探索构建具有泰州特点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促进装配式建筑、BIM应用、海绵城市等技术与绿色建筑深度融合。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各项技术措施,将绿色照明、太阳能光热光伏、地下综合管廊、透水路面、雨水回收利用、光导管、立体绿化等实用技术应用于具体项目。到2022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900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9.深化建筑市场“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全面下放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多规合一”“多测合一”“联合图审”“告知承诺制”“一车式督查”“限时联合验收”等改革举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10.完善建设工程发包制度。建筑方案设计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政府集中建设的大型或者复杂项目,可以实行“评定分离”制度。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招标,混凝土装配式居住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60%的、公共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55%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装配式木结构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80%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人应当优先邀请具有装配式建筑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位参加投标。探索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品牌、价格等多因素的综合评估,引导企业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完善市级资深评标专家库,建立招投标重大涉法、技术问题专家评议制度。(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