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健康广西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广西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任务 |
职责分工 |
1 |
实施健康知识 普及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科协,广西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实施合理膳食 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实施全民健身 行动 |
自治区体育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治区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控烟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广西税务局,自治区烟草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实施心理健康 促进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电局、医保局,自治区残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实施健康环境 促进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林业局、气象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实施妇幼健康 促进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
自治区教育厅牵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共青团广西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实施职业健康 保护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自治区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实施老年健康 促进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实施心脑血管 疾病防治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中医药局,自治区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实施癌症防治 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实施慢性呼吸 系统疾病防治 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实施糖尿病 防治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体育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实施传染病及 地方病防控 行动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南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3
健康广西行动考核办法
为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有关部署,开展健康广西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保障健康广西行动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监测和考核工作机制
健康广西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开展,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监测和考核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监测和考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监测和考核技术支撑。
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领导推进各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跨部门、跨地域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根据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和考核指标、内容。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健康广西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落实健康广西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开展监测和评估,并按要求将监测和评估情况报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组。
各市县根据健康广西行动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监测和考核办法。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监测评估及结果上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市县按要求制定本地监测评估办法,开展监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自治区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二)监测内容。以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和现有信息数据为基础,根据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广西行动推进情况,依托各部门数据信息工作渠道、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通报各市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组织考核;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各地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广西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年度推进重点工作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年度考核指标框架。各市县在开展考核工作时,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2019年和2020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在实践中完善健康广西行动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尽量减少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市县、各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4
健康广西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 依据 |
序号 |
指标 |
基期 水平 |
2022年 目标值 |
2030年 目标值 |
《“健康广西2030”规划》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5.11 (2010年) |
77.71 |
79.5 |
2 |
婴儿死亡率(‰) |
3.53 |
≤7.0 |
≤4.5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1 |
≤9.0 |
≤5.6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0.48 |
≤17 |
≤11.5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88.3 (2015年) |
≥90.86 |
≥92.17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0 |
≥30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
≥37 |
≥40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15.9 |
≤13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17 |
2.52 |
3.0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6.18 (2016年) |
27.5 |
25 |
|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
13 |
产前筛查率(%) |
86.25 |
≥70 |
≥80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7 |
≥98 |
≥98 |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 |
≥80 |
≥90 |
|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
≥50 |
≥60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0 |
≥90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90 |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明显 下降 |
持续 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18.9 (2017年) |
≥53 |
≥9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7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7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100,80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