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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发〔2021〕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1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 ( 赣府发〔2020〕16号)精神,全面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发〔2019〕21号);坚持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提质创优,构建与九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九江全面开创打造区域率先发展高地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人才资源支撑。

二、总体目标

——职业教育类型教育初步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完备,职业教育体制机制调整合理。

——职业教育布局全面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进一步加强,一县一所达标学校建设全面完成,学校布局更加优化,全市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相应设置标准。高等教育领先高地建设成效明显,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及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全面提升。

——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配备标准全面落实,“双渠道”教师招聘办法全面实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更加完善。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校企合作内容和形式不断创新,更加适应区域产业发展要求,校企协同育人水平显著提升。

——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大幅提高。思政教育全面加强,立德树人理念深深扎根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全面落实并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发挥出基础性作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行,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更加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取得积极成效。全市职业院校普遍建立有效办学质量保障制度。

——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对接产业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形成,专业人才培养更加适应九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法定责任全面落实,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九江企业用工需求。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发机制进一步完善。

——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全面落实,经费投入保障更加有力;职业院校教师地位、待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氛围更加浓厚。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实现职普办学规模大体相当。落实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要求,统筹安排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严格依托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实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各县(市、区)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5 。

2.夯实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地位。继续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到2022年,全市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相应设置标准。加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设有普通高中但尚未同步建有达标中等职业学校的湖口县、德安县、共青城市、柴桑区完成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新校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与濂溪区中职教育合作共建体制机制,落实濂溪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庐山市中等职业学校、都昌县北炎农业职业高级中学完成非职业教育部分的剥离,实现中等职业学校独立办学。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按照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数的50%以上,完成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改扩建,增加职业教育学位数4万个。加快九江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支持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修水县中等专业学校建成A档优质学校,打造九江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引领龙头,支持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建成B档学校。鼓励尚未达标的民办中职学校引入社会资本,按照达标学校设置要求,加快自有校园建设。

3.打造高等职业教育领先高地。做强做优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培养服务九江区域发展所需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的能力。支持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支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和支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提升办学层次;支持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和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支持九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技师学院。发挥高水平职业院校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九江区域内高等职业院校交流互动、发展经验共享机制,实现九江区域高等职业教育整体高质量发展。

4.完善高职招生机制和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体系。落实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高职招生考试制度和单独招生办法,增加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到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达到35%以上,中高职衔接培养比例达到15%。九江区域高职院校要重点加强与本地中职学校对接,提高面向本地中职学校招生比例。根据面向社会人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办法,积极招收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5.发挥职业教育资源培训优势作用。充分发挥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中心作用,建成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兼具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培训、义务教育学生职业启蒙、中小学生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2022年度培训规模达到15万人。建立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实施主体,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方式,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方式科学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政府补贴性的职业培训项目。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6.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教育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九江技术技能人才供需信息发布平台。支持九江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通过江西省产教融合型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建立健全九江市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7.推动校企深度合作。鼓励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尽快出台校企合作负面清单。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个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责任,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8.强化校企协同育人。积极推进“引企入校”工作的落地落实,职业院校要抓住九江产业升级发展新机遇,主动参与供需对接和流程再造,不断完善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建设产业学院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生产基地,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联合开展招工招生、专业建设、实习实训、质量评价、科研攻关等工作。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和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符合职教特点的教学方法、教学模式。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趋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9.建设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抓住部、省扶持建设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机遇,集合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需求,统筹多种资源,打造若干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和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学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10.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政策,落实国家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不低于20:1的配备标准。实行动态核编,落实公办职业学校不低于20%的编制员额按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根据核定的教师岗位计划控制数予以经费统筹保障政策。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招聘办法,落实“双渠道”教师招聘制度,2021年起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两个渠道招聘专业课教师。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聘用在技能大赛中获优异成绩的技术能手担任专业教师。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整建制职称过渡工作。

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地位,执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提取60%用于劳动报酬,单列核增单位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1+X证书、技能竞赛等项目的人员倾斜。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与学校学杂费收入一样,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院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所需绩效工资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院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按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

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允许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访学。支持职业院校探索组建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创建若干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一批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三)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全面实施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育人方针。配备数量更足、素质更优、形象更好、能力更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大力加强职业院校思政教育,组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培育工匠精神,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工作,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逐步实现“学历教育证书、1+X证书、德体美劳素质融合证书”三证毕业的培养格局,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落实中央、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有关精神,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职业学校二年级学生在当年6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劳动教育,结合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劳动自豪感,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加强社会实践环节教育,将每年的寒暑假期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时间。

12. 落实职业教育教学相关标准。全面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服务导向,对接九江产业需求,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

鼓励职业院校对接企业生产过程,按照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建立校级人才培养方案周期性审核制度。调整课程结构,保证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鼓励职业院校根据国家教学标准建设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院校可根据专业教学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学生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落实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鼓励师生应用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学习空间进行教学。深化专业课程改革,落实教材选用要求。

13.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深化复合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