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7〕16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7〕32号),加快推进我省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公益、创新机制,资源下沉、提升能力,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设,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贵阳、遵义所在地城市至少建设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每个市(州)至少在1-2个县(市、区)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2018年,各市(州)所在地城市逐步推开医疗集团建设,各县(市、区)逐步推开医共体建设,探索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紧密型医联体,探索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的医联体模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明显加强,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医联体建设全面推进,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省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模式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充分发挥国家层面、东部六省七市、军队和省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各级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按照县域、市域、省域的行政区划逐级组建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鼓励将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
(一)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各市(州)所在地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三级医院牵头,联合城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
(二)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加快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站)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共同体。
(三)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等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四)积极建设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推进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省、市、县、乡四级远程会诊网络,各种医联体内的远程会诊实现全覆盖。
(五)拓展医联体服务模式和内涵。按照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助推贵州省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我省加强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工作等有关要求,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可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支援医院通过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受援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省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鼓励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统一的管理委员会,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管委会、理事会、医疗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提高管理效率。其他类型医联体可参照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资产归属、人员身份、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医联体内业务协同、分级诊疗。经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后报上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医联体成员单位可在保留其原有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加挂牌子,此名称不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我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等有关要求,完善权责一致的引导机制,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供给责任,强调居民个人健康责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形成有效的“责任共同体”。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的诊疗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老年病、晚期肿瘤等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2017年将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1个月的药量。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四)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按照我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开通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开通双向转诊患者绿色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便利化的连续性服务,形成有效的“服务共同体”,实现医联体内的同质化服务。
四、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完善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促进人、财、物等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序流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督,促进统一信息平台的建立,形成有效的“管理共同体”。
(一)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医联体(包括跨区域医联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派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医疗技术或管理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分级诊疗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扎实推进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全力构建“15分钟城市社区健康服务圈”和“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到2018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及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
(三)统一信息平台。以省、市、县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统筹推进医联体内一体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医联体可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行转入转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