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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遵府办函〔2022〕10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宣布 失效、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遵府发〔2023〕11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六届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遵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

高新技术企业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骨干,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动力,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生力军,在新时代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充分发挥我市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培育扶持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政策引导和重点服务,系统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助力全市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翻番,总量达到450家。

三、重点内容

(一)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的相关要求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梯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评估通过并推荐的企业,经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审定后纳入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强管理,每年对入库企业完成一次动态调整。(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二)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深化科技管理“放管服”改革,加快形成充满活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推动项目、资金、政策等向高新技术企业和培育库入库企业倾斜。建立健全以地方为主的培育工作体系,对培育库入库企业从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队伍建设、科技成果应用、研发费用归集、申报资料准备等方面进行重点培育辅导,支持新入库企业不断夯实申报基础,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入库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认定一批、发展一批”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的雏形,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导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优先将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链条,不断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增量”。(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省级有关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均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政策由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商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执行)。加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招引力度,对招商引资落户遵义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优先安排产业用地、人才激励等政策,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开发区等要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政策,营造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

(五)提升创新服务水平。引导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在孵企业成长需求,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人才培养、知识产权、财务及各类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在孵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使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充分激发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市场活力,坚持以科技创新创业需求为导向,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服务机构,鼓励其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育等“一对一”“全方位”服务,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遵义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