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金山银山工程的意见
(桂政办发〔2017〕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两山论”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区林业质量和效益,将“绿水青山”打造为“金山银山”,加快建设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现代林业强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广西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金山银山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一)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强调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林业既是改善生态的公益事业,又是改善民生的基础产业,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的绿色产业。经过上世纪90年代造林灭荒、绿化达标活动,以及新世纪以来的绿色工程、“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区森林覆盖率大幅度提高,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初步实现了八桂大地有山皆绿,“山清水秀生态美”成为广西的生态品牌。但广西森林总体质量不高,林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林业在绿色发展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三大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实施金山银山工程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环境承载能力,厚植绿色发展优势,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优化生存空间,繁荣生态文化,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选择,有利于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走出具有广西特点的绿色发展、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是坚决打赢农村全面脱贫攻坚战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是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打造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协调统一。
二、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面构筑以桂北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屏障、桂西石漠化生态修复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广西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更加合理,生态功能显著增强;林业生态经济快速发展,林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加;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强,“绿水青山”逐步变成“金山银山”,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现代林业强区基本建成。
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备。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2.5%以上,森林总蓄积量达8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碳储量达4.2亿吨;林业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国土总面积比例达5.8%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保护率达95%。
林业生态经济更加发达。全区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000亿元以上,商品材年产量保持在3000万立方米以上,特色经济林产品年产量达1500万吨以上,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到1.5亿以上,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1300亿元以上;林业为农民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支撑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林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和优化,管理水平更加先进和高效,科技创新和依法治林进一步增强,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林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以上,主要树种造林良种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三)开展林木种苗升级行动。加快优质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与开发利用,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子园(二、三代)和采穗圃建设。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和推广,促进主要造林树种良种换代升级,提升珍优树种品种选育创新能力。加强自治区、市、县级保障性苗圃建设,实施主要造林树种高世代种子园、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林木良种和苗木保障供应项目;整合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资源,建设广西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全区建成种质资源保存库15个以上,新建万亩以上主要造林树种高世代种子园和一批乡土树种初级种子园,新选育和审(认)定林木良种30个以上、总数达200个以上,建成保障性苗圃基地50个以上。
(四)开展森林生态修复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实行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加快森林生态系统修复。五年内全区规划完成人工造林(更新)1300万亩。通过植树造林,加强重金属污染等土壤污染的治理和移民搬迁地的退耕还林。重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工程,构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为西江经济带建设夯实生态基础;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修复因灾损毁的沿海基干林带,构建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重建岩溶生态系统;以边境森林防火林带为主体,构建边疆千里绿色防线。
(五)开展森林质量提升行动。编制自治区、市、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和县级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森林精准经营,坚持分类经营、分区施策,短中长效益相结合,推广混交林、复合经营、立体经营及大径材、无节材、复层林培育技术,提高森林经营的专业化、组织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利用森林资源调查和土壤调查成果,编制全区林地土壤肥力现状图,推广免炼山整地、测土配方施肥、精准施肥、缓释肥等新技术,建立一批林业沃土综合示范区。“十三五”期间,全区规划完成中幼林抚育3000万亩,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将结构单一的公益林及生态重要区域的用材林纯林改造为混交林;建设国家储备林3000万亩、珍贵树种300万亩,培育大径材林1000万亩以上,实施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大力发展油茶、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打造一批油茶产业示范县、示范乡和示范村。
(六)开展森林景观改造行动。结合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产业,坚持以人们活动最频繁的可视区域为重点,集中打造漓江流域生态景观保护提升等系列重点工程。通过新造、改造、补植等方式,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两侧和主要河流沿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及旅游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大中型水库、重要城镇村屯四周,因地制宜种植开花树种、彩叶树种,并探索通过租赁或补偿方式将主要交通干道两旁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的森林划为特殊景观林带严加保护、统一管理,打造四季有花、五颜六色、五彩缤纷的城乡森林美景,极大地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我区的核心竞争力。
(七)开展林下经济富民行动。开展林下经济“十百千万”富民增收行动,建设国家级林下经济综合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5000万亩以上。大力推广林下生态种植、养殖以及林下种养、旅游等多业态融合的循环经济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培育3000个林下经济“十万元户”、500个“百万元屯”、200个“千万元村”、30个“亿元乡镇”、20个“十亿元县”。支持发展林下经济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林下经济产品原产地认定保护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的“三品一标”认定工作,推行林下经济产品森林认证,培育一批林下经济知名品牌。引导组建各种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组织,结合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建设一批林下经济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实体展示和网络营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
(八)开展优势产业壮大行动。充分发挥森林生态资源优势,建设一批木浆造纸、木竹加工、松脂加工、家具生产等加工产业示范园区、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新兴产业示范项目,创建100个以上林业产业核心示范区,建设一批大型林产品交易市场。培育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增强竞争力;整合组建人造板集团,培育2家以上上市公司。新建一批集生产经营、科研示范、技术推广、科普教学、花卉商贸、观光休闲为一体的大型标准化现代花卉苗木生产基地、花卉休闲示范区。以各级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为依托,以打造环绿城南宁森林旅游圈为重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森林疗养、保健、养老、休闲运动等森林休闲旅游项目,建设广西森林博物馆等一批森林文化教育基地,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森林旅游产品,加快构建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森林植物园、森林人家、各类森林生态园等相结合的森林旅游体系。到2020年,力争森林旅游景区(点)达350处,全区年接待森林旅游人数达到1.5亿人次,森林旅游总消费达600亿元,将森林旅游打造成为全区林业产业的支柱产业之一。
(九)开展森林城乡建设行动。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和“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为平台,加强生态城乡建设。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10000个、一般村屯绿化12.5万个;继续深入开展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森林城市5个以上,新增广西“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单位园区”等1000处以上,建成一批城乡绿化美化示范精品。结合“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有机垃圾沼气化处理,建设一批中小型有机垃圾沼气化项目、规模化大中型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一批农村能源综合示范县、示范村。
(十)开展科技创新突破行动。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支撑生态建设、引领产业升级、服务社会民生为重点,瞄准广西林业建设的重大需求、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多学科、多领域科技协同创新。加强木材加工与利用、经济林增值加工、林业特色资源高值化利用、森林旅游与休闲康养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生态定位站、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种质资源库等一批林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林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保护林业知识产权,改善林业科技研究条件。加强林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鼓励产学研用联盟联合,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园和示范点,力争林业科技转化率达到55%以上。
(十一)开展生态成果保护行动。划定林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不得随意调整生态公益林范围。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森林占补平衡制度,规范各种新业态林地利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国有林地行为。对重点公益林实行分区、分类差别化补偿,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对天然林实施严格保护,控制商业化采伐。开展全区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建立全区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保护古树名木、重要生态区域生物多样性。开展“千万种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实施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新建一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优化自然保护区边界。新建一批国家湿地公园、自治区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加强生物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森林防火机制,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2‰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
(十二)开展保障体系建设行动。加强森林保险,全区森林保险投保林地达2亿亩以上。推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快现有国有林区道路硬化,新建一批林区道路,基本解决林区电力供应和林区通信网络问题;加强国有林区林业生产管护用房建设;加强固定木材检查站、林业推广站、林业工作站、林业种苗站等基层林业站所建设,建设一站式服务站500个、标准化林业工作站200个。开展自然保护区“五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测科学化、宣教多元化、社区和谐化),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实施森林“天眼工程”建设。建设森林公安机关“一场一警”警务工作林区警务室。开展协同办公系统、视频会议、林区无线网络、林业物联网、各类资源数据库、林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平台等林业信息化系统建设。
四、支持政策
(十三)用好中央支持政策。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谋划和建立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各项林业投资和扶持政策,增加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建立重点公益林分类补偿和补偿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调动经营者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争取中央将低产低效林改造纳入造林补助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建立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森林保险体系,制定多渠道筹措碳汇林业建设资金政策;争取中央林下经济发展资金,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力度。
&e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