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补助标准的通知

宜人社规〔2017〕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局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1〕4号规定,继续施行。继续有效或修改后施行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文件本身有效期及适用期限少于5年的,从其规定。

各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第四十三条的授权,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工伤康复)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补助标准通知如下: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