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意见
黔府办发〔2015〕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老年体育工作是老龄事业和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对促进全民健身、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和“巩固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方针,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场地建设为重点,以老年人体育组织和老年人体育骨干队伍建设为基础,广泛开展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活动,确保到2017年初步建立与老龄化社会相适应的老年人体育工作机制,到2020年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普遍建有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配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一、加强老年体育设施建设。省体育局要继续统筹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从2016年起每年建成12个县级以上老年体育活动中心,确保“十三五”期末实现全省县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全覆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老年体育活动场地建设纳入当地城镇建设规划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计划,城市新建社区的老年体育设施覆盖率要达到100%,要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老年人体育健身。(牵头单位: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条件。新建或改造老年人体育活动设施要符合涉老工程建设标准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方,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可与老干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各类体育场馆和公园免费对70岁以上的老年人开放,免费或优惠为老年人提供晨练、晚练服务,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内部体育设施要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向老年人体育健身开放。(牵头单位:省体育局、省老干局、省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老年大学)
三、加强老年人体育组织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已建立老年人体育协会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尚未建立的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抓紧建立健全相应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加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网络。要按照中央和我省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有关规定,及时推选热心老年体育事业、身体好、威望高的老同志,充实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领导班子。县级和县级以上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要配备与老年人体育工作相适应的在职干部及工作人员,已配备的要确保原有人员、编制不划走、不占用。(牵头单位: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