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发〔2020〕1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宣布 失效、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遵府发〔2023〕11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遵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遵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关事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新要求,结合全省、全市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最终批复成果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十二五”末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到2025年,产业结构调整纵深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持续减少,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状况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
(一)分区管控。全市共划定207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31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61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5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划分的环境管控单元的特征,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乡镇和工业园区为主体实施环境准入和环境管控要求,协调好发展与底线的关系,以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为切入点落实“三线一单”。
(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线一单”确定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划、方案要与“三线一单”充分衔接。
(三)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级各部门应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四)加快管理平台建设共享。依托贵州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实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集成生态环境大数据,用大数据助推科学决策。各级各部门要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主动共享资源,实现“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各成员单位共建共享。
(五)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市生态环境局在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安排下,原则上每五年组织开展《遵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更新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发布。因全市发展战略、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的,市生态环境局适时对市“三线一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实施“三线一单”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地区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与“三线一单”的协调。
(二)强化技术支撑。市、县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与维护等工作正常开展。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合作,按全省统一部署,推进“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与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大监督考核。按照省级“三线一单”实施评估和监督机制,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对“三线一单”开展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加强督促指导,严格生态环境管控。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本地区管理需求与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和培训,推广“三线一单”应用经验,及时将“三线一单”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遵义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docx
2.遵义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附件2
遵义市环境管控单元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区)
|
优先保护
单元个数
|
重点管控
单元个数
|
一般管控
单元个数
|
管控单元
总数
|
1
|
红花岗区
|
7
|
4
|
1
|
12
|
2
|
汇川区
|
11
|
5
|
1
|
17
|
3
|
播州区
|
12
|
5
|
1
|
18
|
4
|
新蒲新区
|
4
|
3
|
1
|
8
|
5
|
桐梓县
|
8
|
4
|
1
|
13
|
6
|
绥阳县
|
14
|
4
|
1
|
19
|
7
|
仁怀市
|
9
|
3
|
1
|
13
|
8
|
赤水市
|
12
|
4
|
1
|
17
|
9
|
习水县
|
10
|
5
|
1
|
16
|
10
|
湄潭县
|
9
|
4
|
1
|
14
|
11
|
凤冈县
|
8
|
4
|
1
|
13
|
12
|
余庆县
|
8
|
4
|
1
|
13
|
13
|
务川自治县
|
8
|
4
|
1
|
13
|
14
|
正安县
|
5
|
4
|
1
|
10
|
15
|
道真自治县
|
6
|
4
|
1
|
11
|
合计
|
131
|
61
|
15
|
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