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委编办,市直有关部门,各市属国企: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进一步加强统筹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工作推进表
2020年10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统筹管理,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促进我市土地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土地供应潜力清查,全面摸清全市土地资源家底,并对我市土地运作工作现状进行研判分析,从“加强土地统筹、盘活存量土地、做好出让计划、创新开发模式、优化房价调控机制、完善拆迁政策、用好土地指标、健全土地管理和研究机制”等八个方面健全优化土地运作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提升土地经营水平,助推南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土地统筹
一是摸清全市土地资源潜力。结合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城市控规及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对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可供经营性用地、旧改(棚改)项目用地、土储项目用地、市属国企(工业控股、轨道集团、国资产业集团、江铃等)所属土地进行细致梳理,从增量和存量两个方面全面摸清我市土地资源潜力。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业控股、轨道集团、国资产业集团、江铃等市属国企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是建立全市土地“一张图”和“一张清单”。在摸清我市土地资源潜力的基础上,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管理等各类数据图层进行有机整合,建立全市土地“一张图”和“一张清单”,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以图管地”。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利用土地“一张清单”进行招商引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生成机制安排用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二)盘活存量土地
一是摸清全市存量土地家底。进一步开展批而未用土地(包括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查工作,重点摸清批而未用和闲置原因以及低效用地企业意向等情况。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是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和省政府“节地增效”行动有关要求,结合自然资源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方式调整,研究落实“增存挂钩”、“增违挂钩”的举措,加快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2020年完成批而未用土地消化任务量3.5万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量3000亩。同时,将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相挂钩,差别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引导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使用批而未供和存量建设用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是规范有序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严格执行《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洪府发〔2019〕27号)有关规定,紧紧把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按照“统筹平衡、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布推进”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稳妥有序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及时总结形成典型案例,树立产业用地开发利用正确导向。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做好出让计划
一是编制经营性用地供应五年规划。在摸清我市经营性用地资源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调控形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TOD综合开发规划等情况,科学编制经营性用地供应五年(2021-2025年)规划,合理确定未来五年经营性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以及对征地拆迁做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城市设计编制等工作的安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轨道集团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二是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根据经营性用地供应五年规划,结合土地市场变化趋势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出让计划。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完成时限:每年度3月底
(四)创新开发模式
一是优化开发模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市政府将土地出让计划连同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工作任务作为指令性计划按年度下达给各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由市政府统筹我市土地资源,扭转近年来市级统筹力度不强的局面,实现精准有序放地,促进土地出让从“净地”向“优地”的转变,土地出让计划执行率提高至80%以上,有效提升土地经营水平。严格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意见》(洪府发〔2018〕24号)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土地出让设置业态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湾里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是加快推行工业“标准地”。根据产业准入、功能区划和相关区域评估要求,制定我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明确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的投资、能耗、环境、建设、亩均税收等指标,通过政府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以市场化方式遴选高质量项目。2020年,国家级开发区及省级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2021年,国家级开发区及省级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同时,在土地出让合同和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中明确,如工业项目未达到约定指标,则采取土地收回方式进行处置,并且明确土地收储价款标准。探索建立工业项目评价机制,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用地方式,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