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九府办发〔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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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7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九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坚持科技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措施,不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服务效益,为助力九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聚焦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政府主导,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坚持科技引领,加强关键科学技术研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质效。坚持安全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作业安全。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政府领导、组织完善、部门联动、职责清晰、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更趋完善,“智能化、精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关键技术攻关和外场科学实验取得重要成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在服务九江重大战略实施、防灾减灾救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更加凸显,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现代化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建设和服务保障能力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提升服务效益
(四)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充分应用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评估与区划工作,科学调整抗旱、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编制人工增雨抗旱和人工防雹服务作战图。加强农作物生长关键时节灾害监测,建立易旱区、冰雹多发区的区域联防作业服务模式,适时在旱区、冰雹多发区开展增雨抗旱、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全力保障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安全,茶叶、林果、蔬菜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增收,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防灾减灾。加强气象、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大市、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调度和作业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收。(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改善需求,有效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空气质量改善、水库增蓄、河湖补水、城市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围绕修河流域、湘江流域、直入长江流域水源涵养、九岭山、幕阜山、鄱阳湖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有效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服务重大应急保障。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会商,信息和灾情共享,完善应对森林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针对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和天气形势,建立人工影响天气试验、演练和联动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保障作业。(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现代业务体系,增强作业能力
(七)完善综合监测体系。聚焦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和服务领域,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善激光雷达、微波辐射计等空中云水资源探测设备布设,加强气象卫星遥感监测产品分析与应用,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监测精密、技术先进的“天基—空基—地基”观测设备相结合的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指挥作业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强作业保障能力。优化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布局,加快推进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火箭、烟炉、车辆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加快列装更高安全性能的作业装备,全面升级作业装备,逐步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开展监测与作业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示范建设,探索开展先进无人机作业新方式、新手段。(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科学指挥水平。完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机构,建设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智能指挥系统,依托大数据云平台和高速通信技术,提升作业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五段式”实时业务,优化业务流程,探索引导作业实施向“定点、定时、定量”转变。加强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与气象部门的信息融合,建设一体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综合业务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加强多源资料融合应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识别分析,开展作业效果定量评估。(市气象局、市军分区、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科技创新引领。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业务单位的交流合作,大力支持云水资源开发利用、作业条件分析预报、作业催化、效果检验等云降水机理研究。建设庐山云雾物理综合实验基地,在庐山、庐山市、柴桑区有针对性开展外场实验研究。建设鄱阳湖、修河流域人影作业示范区。组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统筹用好事业编制、委托购买技术服务等措施,强化技术培训和骨干力量培养,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作业安全
(十一)落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