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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创新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洪府办发〔2022〕5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洪府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虚拟现实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江西省《关于共同推进南昌虚拟现实产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打造“世界级VR中心”的战略部署,全力创建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虚拟现实(泛指VR、AR、MR、XR,下同)技术创新能力,助力构建“产、学、研、用、融”全产业生态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政策支持措施

1.支持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成功创建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且获得工信部项目资金支持的,地方政府给予1:1的配套资金支持,除省级层面配套资金外,其余配套部分由南昌市补足,市、县(区)两级参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摊。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人才引进、设备购置、产业化项目支持等方面。对持续运营3年以上、启动创建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市、县(区)两级从配套资金中提前安排1000万元给予前期支持,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和人才引进。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所在辖区政府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资金管理和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绩效管理,同时给予物理空间、装修运营、人才公寓等方面的配套支持,对办公场地租金给予全额补贴至2025年底。

2.支持获批的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省、市级工信、科技、人才重大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

3.支持虚拟现实领域的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虚拟现实领域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具体按照南昌市现行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政策执行。

4.鼓励虚拟现实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开展虚拟现实关键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