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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

桂发改成本〔2023〕876 号


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成本监审目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通知》(桂价成〔2016〕57号)同时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序号

监审项目

监审内容

监审部门

监审形式

备 注

1

输配电

省级以下电网输配电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2

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

管道燃气配气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自治区内管道运输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企业内部自用管道除外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3

供水

水利工程供水

跨市和自治区属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水利工程由用户自建自用的和通过协议明确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的部分除外

跨县和市属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县属水利工程的供水成本

县价格主管部门

自来水

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农村村民自建、自管的自来水除外

独立供水的工业园区、开发区自来水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监审部门按照工业园区、开发区所在地划分


序号

监审项目

监审内容

监审部门

监审形式

备 注

4

环境

保护

污水处理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工业园区(开发区)内污水处理单位与污水排放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的除外

危险废物处置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监审范围为医疗废物处置成本和其他危废处置成本

生活垃圾处理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监审范围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建筑垃圾除外)

5

交通

运输

车辆

通行

政府还贷公路(含桥梁和隧道)、经营性收费公路(含桥梁和隧道)车辆通行成本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城市

交通

城镇公共汽(电)车(含水上公交)、轮渡、轨道交通票价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游览专线、旅游专线、定制专线等非市民基本需求的公交除外

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监审范围为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含电动自行车);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含电动自行车)

序号

监审项目

监审内容

监审部门

监审形式

备 注

6

教育

公办学历教育

公办高等教育、自治区直属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职教育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市、县属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成本

市价格主管部门

市、县属公办中职教育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公办幼儿园教育

自治区直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市及市辖区、县直属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7

文化

旅游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配套交通运输服务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8

养老

服务

自治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成本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市、县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9

殡葬

服务

殡葬基本服务成本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

定调价监审


说明:

1.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或调整价格时,必须依法开展成本监审,未经成本监审的,不得制定调整价格。其他暂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定调价时应当加强成本调查。

2.列入定价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未列入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自动进入成本监审目录;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自动进入成本监审目录;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因价格管理方式变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自动退出成本监审目录。

3.依据广西定价目录变动情况,适时修订本目录。

4.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在自治区内消纳的水电、气电等电量上网电价成本,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监审或调查,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属于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