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助力九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九府发〔20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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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政府《
关于推进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助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21〕2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九江高质量气象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护航九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气象科技创新,充分发挥气象在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等方面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做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不断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九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引领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江西江海直达门户开放城市、国际山水文化旅游城市建设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着力提升气象服务九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坚持服务民生,全面发展。坚持气象“趋利”和“避害”并举,持续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深度发掘气象景观、气候康养资源潜力,充分发挥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应对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防御的效益。
坚持创新驱动,高效发展。突出科技引领,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气象核心技术攻关。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高气象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深化改革,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气象改革与发展,健全
气象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双重管理体制优势,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共同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城乡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保障能力。
(三)总体目标。
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确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保障有力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智慧精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协同开放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系统高效的现代气象治理体系,监测精密度、预报精准度、服务精细度显著提高,气象现代化整体水平保持省内先进水平,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建设等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
1.提升气象灾害防御组织能力。完善市、县、乡(镇)三级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机构,压实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制,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健全调度协调、会商联防、信息共享、值班值守等工作机制。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优化气象、应急、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林业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和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提升联防联控水平。修订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或应急行动计划,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停工制度。(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优化观测站网布局,加密长江、鄱阳湖、修河流域气象灾害监测,加快建设激光雷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等项目建设,加速发展智慧城市气象监测系统,加快完成庐山云雾物理试验基地建设,着力构建气象灾害立体监测网。建立完善无缝隙、全覆盖、智能化的网格预报预测体系,强化数值预报和人工智能技术在气象预报中的融合应用,大力发展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突发灾害性天气短临监测和预报预警技术,建立重大气象灾害“6小时转移、3小时通报、1小时叫应”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推进一体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推进市县两级整合各部门发布渠道和相关信息,实现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一网发布、权威发布。建立预警发布全媒体矩阵,加强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与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有机联动,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绿色通道”、全网免费发布、电视插播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完善智能网格预警发布系统,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在应急广播体系中的应用,实施预警信息接收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升级改造,推动气象信息员与报灾员、报汛员、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员、基层网格员等“多员合一”,实现“一员多用”,推进预警信息“到社区到村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救助政策,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强化隐患整治、预警响应、应急处置等防范措施。提升城市风险应对能力,推动将气象灾害防御和保障服务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体系,开展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单位建设,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全域科普宣传教育体系。强化气象应急队伍和救援能力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专业化装备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原市政府信息办〕、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
5.增强农村防灾减灾气象保障服务。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风险
识别和研判,健全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业务,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人员提前转移机制。加强农村防雷安全,建立农村智能雷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一县一点”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基地。加强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重点地区的智慧化、直通式气象服务,优化“线上”“线下”农业气象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推进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县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增强粮食安全气象保障服务。深化气象、农业农村部门合作机制,完善“三园三区”农业气象监测网,加强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优化主要粮食作物生长全过程气象保障。引导科学利用农业气候资源,加强面向粮食安全的气象适用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强主要农作物种植气候区划与主要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和应用。建立点面结合的农作物远程监测、会商、服务体系,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主要病虫害气象风险预报水平,丰富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7.增强特色农产品气象保障服务。深化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建立特色农业发展规划、种植结构调整气候评估机制,培育“两茶一水”特色农业气象中心,建设特色农业气象试验基地,拓展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贴标覆盖面,增强特色农产品气候价值。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建立气象、保险战略合作机制,建立农业天气指数保险机制,开展天气指数保险服务技术研究,推进暴雨洪涝等巨灾保险和霜冻、高温等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发展。(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监局、市金融办、九江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生态气候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8.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市级生态气候观测基地,完善县级生态气象观测站点,建立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站网。加强鄱阳湖、长江、修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质量监测评价,建设卫星遥感应用系统和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系统,构建面向多领域的生态应用气象业务体系。围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气候承载力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评估,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气象服务效益评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气象保障能力。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服务,加强森林火点、秸秆焚烧气象遥感监测,加强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延长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效,提升预报准确率。深化气象、生态环境部门合作,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加强气象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在大气环境监测体系中的应用,联合开展输入型大气污染物跟踪监测、区域传输预警和气象条件对主要污染物影响的定量评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服务。加强城市通风廊道监测和认证评估,增强城市大气环境容量动态评估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气象服务能力。强化鄱阳湖、长江、修河流域及水源涵养区水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开展水体污染爆发气象条件预报预警技术研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提升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制定《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配套政策,编制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目录,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发展区域,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优质气候资源普查,开展康养、避暑等优势特色资源规划,完善气候能源评价体系,探索发展气候经济。加强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应用,积极推动“国家气象公园”“中国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标志”等康养旅游宜居生态品牌落地九江。挖掘特色气候资源,深化“特色气候小镇”创建,发展“气候+”全域旅游业态。建立以城市通风、热岛缓解和人居气候环境改善为目标的城市生态气候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庐山云雾物理综合试验基地、碘化银地面发生器网、一体化业务系统建设,建设标准化人影作业基地,提升科学作业能力。实施“耕云”行动,健全上下游协同作业机制,常态化开展保障粮食安全,改善空气质量、水库增蓄、抗旱降温、涵养改善等生态型人影作业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服务。升级更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影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人影弹药购买、存储、运输和空域协调等各项安全管理,加强人影安全信息化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提升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2.增强重大战略气象保障服务。探索建立区域气象协同发展机制,强化“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