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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实施意见
九府厅发〔2017〕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九府办发〔2020〕4号 规定,将全文中涉及的部门名称按2019年《九江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九办发﹝2019﹞1号)中公布的部门名称对应修改。

USHUI.NET®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17〕60号)文件精神,推进《九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九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全市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免费婚检工作的重要性

免费婚检是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提供的健康体检、健康教育、生育指导和医学咨询服务,是婚前保健的主要服务内容和形式,是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在全市开展免费婚检对提高人口素质、实现精准扶贫、健康扶贫,确保《九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九江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顺利达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为子孙后代谋福利和建设和谐幸福九江的高度,提高对免费婚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免费婚检工作。

二、免费婚检工作的目标、原则和职责分工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宣传、规范服务等途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免费婚检工作,形成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群众响应的工作机制,力争2018年底婚检率达到80%以上,到2020年全市婚检率稳定在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1.覆盖原则。免费婚检覆盖全市,凡准备登记结婚的公民一方或双方拥有我市户籍的均可享受免费婚检。

2.便民原则。婚姻登记机关和婚检机构实行有效整合,按照相对独立、紧邻设置的原则,有条件的县(市、区)统一入驻市民服务中心,尚未统一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的由卫生计生委或民政局一方提供合适的场地,实行婚姻登记和免费婚检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捷、优质、温馨的以人为本服务。

3.信息保密原则。充分尊重公民个人隐私并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向受检者之外的任何人泄露检查结果。

4.自愿原则。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引导准备登记结婚人员自愿接受检查。

(三)职责分工。

1.各级妇儿工委办要按照《九江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