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黔府发〔2008〕2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79—2019年)的决定》 ( 黔府发〔2020〕1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测绘工作,提高测绘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贵州”的保障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省测绘事业发展
(一)客观分析我省测绘工作的基本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测绘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贵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测绘保障作用明显增强。但仍然存在基础测绘投入少,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特别是大比例尺地图及数字化产品短缺,航空遥感数据源不足,基础测绘成果更新速度慢,测绘公共服务水平低,测绘成果开发利用不足,测绘行政管理体制不够健全,测绘统一监管乏力等突出问题,客观制约和影响我省测绘事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能力的重要手段。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现代测绘技术是国家和地区科技水平的重要体现,地理信息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是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测绘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家版图和重要地理信息要素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房产测绘等权属测绘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全面提高测绘保障服务的水平,对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加强我省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安全、高效利用;科技推动、服务为本;完善体制、强化监管”的原则,着力营造测绘事业良好发展环境,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健全地方性测绘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基础测绘投入和更新机制,强化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快测绘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测绘公共服务和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测绘科技创新,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贵州”的服务保障能力,推进我省测绘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测绘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大全省测绘基准现代化建设力度。在国家测绘局的支持下,大力实施似大地水准面精化项目。加大各级GPS网建设力度,建设覆盖全省范围连续运行的卫星空间定位基准站。进一步建立完善我省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到2010年,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高精度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基准。加快贵州省测绘资料档案馆建设改造力度,完善测绘仪器检定设施建设。
(五)加快基础地理信息的采集加工及更新步伐。到2010年,完成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1∶10000、开发区1∶5000现势地形图的全覆盖。1∶10000数字正射影像覆盖省内重点地区,数字高程模型及时更新。完成各级政府(行署)所在地城镇和重点建设区1∶2000、1∶1000、1∶500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加快1∶10000数字线划地图、数字正射影像、数字高程模型的加工生产步伐。建立和完善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并及时更新。
(六)加快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实施数字贵州基础地理信息空间框架、贵州省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全省统一、标准、权威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政府(行署)各部门及社会各领域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及产品服务。按照边建设、边应用的原则,以各类应急指挥、防灾减灾、资源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测、城乡规划及社会管理等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测绘技术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保障服务能力。
(七)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建共享。加强省级基础地理信息与市(州、地)、县(市、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协调合作,重点推进各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基础信息建设,按照互补、双赢、避免重复测绘的原则,推进部门之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交流、交换和共享。相关部门要及时向测绘部门提供地理信息更新的地名、境界、交通、水利及土地附着物变更等信息,确保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数据的及时更新。大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大力构建省级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加强基础航空航天遥感资料成果的统筹协调,逐步建立我省航空、航天遥感数据源周期性获取机制。
(八)培育和发展地图市场。加强公益性地图的统筹编制出版,建设好省级公益性地图网站,推进市(州、地)、县(市、区)行政区划挂图的更新编制与出版。支持各类专题图集的编制,大力开发适应我省交通、旅游、商务、物业管理、文化生活和娱乐等方面的地图新产品。引导和支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电子商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个人移动等新兴地图产业的发展。大力促进导航电子地图、多媒体地图、影像地图和三维景观地图、网络地图等产品的开发利用。
三、建立健全测绘法律法规体系,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管
(九)完善地方性测绘政策法规体系。适时修订《贵州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测量标志保护办法》、《贵州省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贵州省基础测绘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测绘法制宣传。建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测绘行政执法主体和主体责任,加强测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加强测绘市场的统一监管。严格测绘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严格测绘资质管理。实行财政资金测绘项目征求意见制度。切实加强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测绘项目和重大测绘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理,全面推进测绘单位的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地图编制审核管理。加强涉外测绘活动的监管。深入开展国家版图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测量的测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测绘市场专项治理。加大测绘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十一)加强测绘成果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