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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科技城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黄石科技城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黄政办发〔2023〕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 黄政发〔2024〕18号规定,继续有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科技城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   

 黄石科技城封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黄石科技城建设,有力推进项目建设、科技招商、企业入驻和投融资等运营管理规范有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封闭管理、自主平衡”的原则,结合健全完善黄石科技城财政封闭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封闭运行区域及范围

黄石科技城位于大冶湖核心区,根据《关于建设黄石科技城的工作方案》《黄石科技城综合规划方案》,规划总用地面积1700亩,东至欣兴电子产业园、西抵百花南路、南至奥体大道、北临山南铁路。

二、封闭运行实施模式

(一)建设运营模式。黄石科技城范围内园区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项目由黄石市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高新投公司”)负责,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的项目除外。支持市高新投公司以摘取净地的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资金平衡模式。黄石科技城平衡资金主要来源为:一是土地净收益。市高新投公司在黄石科技城范围内摘取土地所产生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由市财政部门依法依规拨付市高新投公司,用于支持黄石科技城科技创新和建设运营。二是财政扶持。将工商税务注册在黄石科技城范围内的企业,所形成的税收纳入市财政国库(中心支库)。根据市高新投公司、市直部门招引入园企业地方贡献以及市高新投公司的运营情况,市财政局给予专项奖补,支持黄石科技城建设运营。各县(市、区)招引入驻黄石科技城的企业按照“谁招引、谁兑现、谁收益”的原则执行。三是政策性补助。黄石科技城建设及运营项目,争取的上级政策性补助及其它补助资金,作为专项补助资金拨付至市高新投公司,用于支持黄石科技城建设。

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平衡黄石科技城范围内园区项目开发建设,以及支付市高新投公司融资成本和融资服务费,平衡资金由市高新投公司设置单独核算科目进行专账管理。

三、封闭运行支持政策

(三)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黄石科技城项目除市委市政府“一事一议”招引的配套服务外,《黄石科技城总体规划方案》规划范围内的剩余土地采取“净地”挂牌方式出让,支持市高新投公司积极参与竞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市级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等土地指标,优先向黄石科技城倾斜,以保障黄石科技城项目建设需要。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市高新投公司成为独立融资主体,提升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以上,提高融资能力。黄石科技城范围内的园区开发、建设运用所需资金由市高新投公司先行融资实施,市政府将优质资产注入市高新投公司。支持市高新投公司设立多支兼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