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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4〕1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1日

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全力推动经济稳增长快转型,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基础。

2024年,全省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水利等重点领域(以下简称八大领域)设备投资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84.5%、64%;报废汽车回收量增长40%,二手车交易量增长15%,废旧家电回收量增长15%。

到2027年,全省八大领域设备投资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全力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工业重点行业设备更新。聚焦湖北优势产业发展,围绕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电力、汽车、机械、航空、矿山、船舶、轻纺、电子等33个行业需求,大力推动生产、用能、发输配电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2024年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0%。重点打好汽车、钢铁、化工转型“三大战役”,重点推进机床、化工等老旧设备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购买绿证等方式支持企业设备更新。(牵头单位:省经信厅,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改造。围绕新型城镇化,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供水、污水处理、供热、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环卫、建筑施工、建筑节能改造等10个方面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城市韧性。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和加装电梯1万台,更新供水设施4000套、环卫设备6000台套,升级污水处理厂40座,安装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物联传感设备25万套,更新改造建筑施工设备9000台、节能建筑面积2000万平方米。(牵头单位:省住建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提质。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5%。支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置换,力争2024年淘汰1000辆,2026年全面完成淘汰工作。支持新能源船舶新改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改造。支持铁路运输、交通桥梁等设施设备更新。对老旧运输船舶报废给予补助,力争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燃油船舶200艘。(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农业机械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老旧带病农机,支持拖拉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自走式植保机械、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茶叶加工机械、微耕机等9类农机报废更新,力争到2027年全省累计报废农机14万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6%。支持粮油等农产品加工、渔业畜牧业、果蔬生产等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粮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提升教育设备水平。支持省属高校更新多媒体讲台、电教平台等教学设备。围绕省属高校加快材料科学、纺织科学、生物学、化学等一流学科建设,大力推动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加强教育数字化领域设备更新,积极引导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现代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推动文旅设备升级。支持全省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的旅游观光及主题公园、游乐园的大中型游乐等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歌舞剧院、戏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博物馆、非遗馆等演艺设备更新,支持文旅数字化设备更新。(牵头单位:省文旅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强化医疗设备改造。加快推进全省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地建设规范化的区域病理诊断中心。加快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类、放射治疗类、远程医疗类、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提升基层医疗设备水平。实施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升级,增加二人间、三人间比例,完善无障碍化设施,力争到2027年,每年更新CT、核磁共振、DR、彩超、直线加速器等设备300台套,改造病床10000个。(牵头单位:省卫健委、省经信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推进水利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推进涵闸、泵站等两大类水利工程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争到2027年,完成41处涵闸和61座泵站的建设或更新改造。(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全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着力推进汽车“换能”。研究制定全省汽车更新升级消费活动方案,鼓励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报废更新,支持国五、国四排放标准乘用车置换更新。省市联动开展“车行楚天”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力争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4万辆。支持老旧、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农村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着力推进家电“换智”。研究出台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方案,支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完善“线上+线下、产品+服务、零售+体验”等模式,力争2024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100万台。(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着力推进家装厨卫“焕新”。结合推进城市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支持家居企业发展线上样板间等新模式,联合家居博览会、房交会等,开展家居焕新季系列活动。完善家具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依托安居链平台支持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每年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万户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全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持续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挥省属国有平台作用,依托城乡供应链一体化平台,探索建立“1个湖北再生数字化服务平台、6个市州级拆解加工再利用基地、30个县级绿色分拣中心和若干乡镇(街道)回收服务网点”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公共机构数字回收平台和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力争到2027年全省全年报废汽车、家电回收量分别达27万辆、780万台套。(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供销社、省机关事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推动二手商品有序流通交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商品房、楼宇等为二手交易提供场地保障,建设集中规范的汽车、家电、家具、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龙头企业,推动新车、二手车业务一体化运营发展,力争到2027年全省全年二手汽车交易超75万辆。加大二手车出口主体培育力度。(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提升资源加工利用再制造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区域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废钢铁、废铜铝、废塑料、风力发电设备机组等再生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集聚区。指导企业积极申创省级“无废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牵头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责任单位:省供销社,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全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一)衔接国际国内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设备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要求。鼓励省内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组织开展与欧盟、东南亚、“一带一路”等重点海外市场标准对比分析,推动我省更多新能源汽车、机电等优势产品走出国门。(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商务厅)

(二)完善地方标准。加快修订完善大宗消费品交易相关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