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九府厅发〔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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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 国办发〔2017〕48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1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部署,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生猪养殖大县和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持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快构建法治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按照“一年试点、两年铺开、三年见效、五年全面完成”的步骤,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和地理标注,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排查,以及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或搬迁养殖场关闭、搬迁或转产;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市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提前一年完成改造任务,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全面摸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掌握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完善畜禽养殖“三区”规划,全面完成地理标注工作。抓好“三区”规划落实,依法依规做好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布局合理化、生产规模化、养殖绿色化的要求,加强规划引导,调整优化畜牧业生产布局,引导畜禽养殖从禁养区向可养区转移、从养殖密集区向环境容量大的区域转移,保障畜产品总量基本稳定。
(二)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发展现代化养殖企业,大力推广“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生物发酵床、微生物滤床、生物膜曝氧等治理模式;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步建设必要的粪污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
(三)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严格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和《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九府厅发〔2015〕36号)要求,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项目建设,根据辖区内养殖总量及养殖区域分布,采取单点布局或多点布局方式统一规划,加快推进集中处理场和收储暂存点建设,力争到2020年底,畜禽养殖重点县建成无害化集中处理场、非养殖重点县建成集中收集中心和多个收储暂存点,完成辖区内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场和收储暂存点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高温化制、生物降解、焚烧碳化等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高效、环保、节能的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和技术工艺。落实生猪保险政策,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健全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联动机制。
(四)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以能源化和肥料化为方向,打通还田通道、分担还田成本,实现就地就近循环利用,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以生猪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鼓励沼气发电上网和生物天然气生产使用;在果菜茶优势区,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打造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支持有机肥生产与使用,开展农民使用有机肥补贴试点;推广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加快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加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PPP模式支持力度,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
(五)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考核制度,对县(市、区)政府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改革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完善肥料登记管理制度。
(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科技支撑。全方位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健全产学研推广利用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标准体系,制定畜禽粪便、沼渣沼液还田利用技术规范和检测标准,制定有机肥生产标准。加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加大试点示范和培训指导力度。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的市级科技推广经费支持。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探索形成适合不同畜种和区域特点的主推模式。加强有机肥生产、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集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办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农业、环保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项目支持,推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的创新;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示范推广;能源、电力部门要畅通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的入网通道;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必要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用地。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抓紧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建立政策体系。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扶持生产和使用有机肥。从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执行农业用水、用电、用地政策,相关设备执行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国家沼气发电上网优惠政策,电网企业提供无歧视电网接入服务,执行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价格补贴。严格落实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保险联动等相关政策。
(三)强化绩效考核。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还田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考核制度,由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联合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进行年度考核,通报考核结果,传导责任压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依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畜禽养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管控,保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安全性。环保、农业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场养殖粪污非法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推介典型、试点示范,共同营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1.九江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
2018年5月14日
附件2
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 国办发〔2017〕48号)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7〕41号),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重要任务及分工
(一)调优畜禽养殖布局。
1.完善“三区”规划。按环保部、农业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规划(以下简称“三区”规划),完成地理标注。及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摸底,准确把握畜禽养殖粪污处理与利用情况,切实做好畜禽养殖登记备案工作,更新平台备案数据资料。建立畜禽规模养殖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环保局)
2.落实禁养责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养殖场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结合 “三区”规划,依法依规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或搬迁养殖场关停、搬迁或转产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农业局)
3.加强示范引导。按照布局合理化、生产标准化、养殖绿色化的要求,加强示范引导,重点引导生猪由禁养区向可养区转移、由养殖密集区域向养殖容量大的区域转移,每县建立示范点1个以上,保障畜产品供给的基本稳定。(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
(二)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4.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与改造。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以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配套自动喂料、自动清粪、环境智控、无害化处理等现代装备,以及储粪场、污水储存池等粪污收集储存系统。第三方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中心配套粪污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沼气发电、生物质气提纯、有机肥生产、运输和施用等设施设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5.创新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模式。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发展要求,在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节水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