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11 月1 日起施行。《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水利厅关于修订<贵州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5〕2137 号)同时废止。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