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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4〕366号
USHUI.NET®提示: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 2025 年1 月1 日起施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 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22〕186 号)同步废止。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项目资金按本办法执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财建〔2022〕219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