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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续发《襄阳市“交房即可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续发《襄阳市“交房即可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自然资发〔2024〕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 及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4年1月23日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 及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25年1月17日规定,继续有效。


生效时间: 2024-01-01 终止时间: 2026-0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我局对《襄阳市“交房即可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襄阳市“交房即可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有效期届满后确需继续执行,且主要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现予以重新发布。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日

襄阳市“交房即可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 ( 国办发〔2019〕8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保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交房与办证不同步的问题,借鉴先进地区“交房即可办证”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优化财产登记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与住建、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深化信息共享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充分运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实行网上核税缴税,利用大数据信息、电子证照等技术,在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