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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5〕 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黔人社发〔2023〕14号》规定,现行有效 。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减轻一至六级工伤职工因工伤原因导致大、小便失禁,使用一次性尿垫等用品的费用负担,在参照外省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一次性尿垫、一次性尿片、一次性尿裤 (以下统称“成人尿垫”)纳入贵州省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范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成人尿垫费用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大小便失禁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成人尿垫的金额为1000元/人•月,五级至六级伤残大小便失禁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成人尿垫的金额为500元/人•月。

  二、工伤职工使用成人尿垫申请程序

  (一)工伤职工因工伤原因导致严重大、小便失禁,需要使用成人尿垫的,应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结论书或老工伤确认意见书、医疗诊断证明书及相关病历资料,向所在市(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配置成人尿垫申请。

  (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作出是否符合配置成人尿垫的结论,出具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结论书。